兰州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小编带你了解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长期门诊、住院部分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起来看看吧。
1、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零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每人每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100元。当年累计报销未达到限额的,跨年度不结转。主要就诊范围为: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2、特殊疾病长期门诊
实行按比例报销,年度累计封顶。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共四大类46种。
兰州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以上46特殊病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门诊病种报销范围,相关病种的门诊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和其他符合要求的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申报长期门诊后患者需签订定点医疗机构并打印《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治疗审批单》,否则将无法报销。
3、住院部分
2019年4月4日起,全市所有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住院统筹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乙等医疗机构70%、三级甲等60%;重大疾病支付限额70%;分级诊疗病种县级70%、乡级80%;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患者先自付10%后,按比例进行报销。2019年7月1日起,取消了各类人员提高比例和免起付线的优惠政策,由医疗救助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