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属于幼儿的生活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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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是幼儿园生活的主体,而不是客体。幼儿园生活的组织与引导,要尊重每个幼儿的独特需要,更要赋予幼儿自主选择的机会。

幼儿园生活应该是教师和幼儿共同体验的生活,而不是让教师把自身体验直接告诉幼儿,或出于安全考虑代替幼儿去体验。

■叶小红

日本著名幼教专家高杉自子在《与孩子们共同生活:幼儿教育的原点》一书中,提出“幼儿园是孩子的生活场”的观点。她认为,幼儿教师要善于把教育意图或教育目标与内容隐含在环境中,力图使每个幼儿在真实的生活中,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获得学习与发展的机会。这就是说,应该把幼儿园变成让幼儿体验自身生活的实践场所。

重视幼儿生活场的创设

幼儿园是幼儿学习和生活的一个重要场所,实施教学和合理安排幼儿生活,都是幼儿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与手段。然而,从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育的实际看,教师似乎更重视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教学,很少从幼儿的真实生活出发,充分考虑幼儿园共同生活在幼儿教育中的作用。以幼儿园的安全教育为例,有些教师往往会花心思去精心设计一个安全教育的教学活动,试图在模拟的情境中让幼儿学习安全知识,却忽视在生活中、具体问题中,培养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户外游戏中过度保护幼儿,在生活中过度照顾幼儿,不允许幼儿去尝试有一些冒险性的活动。这种人为地将幼儿园教学和生活割裂开来的教育,非常不利于幼儿生活能力的提高。

强调幼儿生活的连续性

如果把幼儿园视为属于幼儿的生活场,那么这个生活场就是与社区和家庭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幼儿园生活是幼儿生活的一部分,因此要充分发挥幼儿园生活与家庭生活各自的功能,考虑两者的互补性和交互影响。

教师需要细致的观察,在了解每个幼儿家庭生活习惯的基础上,精心规划设计幼儿园生活,并根据幼儿的个性化需求及时调整。例如,幼儿园规定,所有幼儿一律不准带玩具来园,有些幼儿在家睡觉时习惯抱一个布娃娃,没有布娃娃的陪伴,在幼儿园入睡就很困难。高质量的幼儿教育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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