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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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各类直营门店的管理,强化绩效指标的考核,现决定对各类门店责任人(店长)的考核与门店营业收入和毛利润直接挂钩,签订责任书的门店责任人在责任期内月目标完成率达不到90%的,当月只予发放保底工资元(含各类补助),月目标完成率达到(含)90%以上的可享受月度毛利润%月度奖励。责任期内总目标完成率不能达成90%的,四川康绿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将对责任人作调岗、辞退处理,并因责任人未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不给予经济补偿总目标完成率达到(含)90%以上的,可享受年度总毛利润%年度奖励。

XXXXXX店,责任人XXX同意签订如下责任书:

1、责任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经济指标:

年度营业额元年度毛利润元

3、管理责任:经营者必须在国家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开展经营,并严格执行总部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门店的安全、消防、卫生、资产管理、税收、证照办理及一切行政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职责。

4、当责任人出现故意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的行为以及由于个人工作失职给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总部将对该责任人作即时除名处理,并将追究其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

5、授权:

1)费用审核:在总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拥有门店开支的最终审批权;

2)人事管理:在公司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拥有对门店所有员工招聘及行政调配的权利;员工绩效考核方案需得到总部批准后执行。

3)定价管理:门店价格由总部管理,但责任人拥有特价及促销审批权;

4)采购权:由总部统一采购,零星采购由各门店责任人报总部备案后批准。

6.门店责任人工作责任

1、门店责任人必须按总部规定、按时将营业款打到公司制定账户。

2、按公司各部门要求,按时传送各种数据资料及报表。

3、门店没经总部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卖资产、采购物质和产生任何公关接待费用。

4、门店管理不得营私舞弊、做假账、截流货款、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一旦查出,按相同经济数目与责任人上任时间开始到停职时计算,赔回公司所有损失并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5、各门店营业收入情况如审核发现异常,追究第一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6、总部根据经营需要,在签定责任书时间内将保留对于责任人的任免及调整权。

对工作不配合和达不到责任书及不满足责任人职责要求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罚。

总部负责人:

门店责任人: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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