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河长制方案怎么写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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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那么,村级河长制方案怎么写呢?具体内容如下所示,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村级河长制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安福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安福县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所有河流、小(二)型以上所有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段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建立“河长主治、源头重治、水陆共治、部门联治、群防群治”的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二)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河流水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实现河畅、岸绿、山清、水秀、天蓝、景美的生态保护目标。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镇、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镇设立“总河长” 、“副总河长”、“河段长”;村设“河长”、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总河长”负责领导本镇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职责。

“副总河长” 协助“总河长”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调度职责,负责编制全镇河流水库综合整治规划, 拟定全镇河流水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水库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镇河流水库综合整治问题;负责落实市、县河流水库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镇“河段长”、 村“河长”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水库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

五、主要任务

(一)10月20日前,镇村两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各“河长”戴“红袖章”履责、各村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到岗到位,各司其职,严格落实“河长制”。

(二)10月底前,镇村两级设立并公布反映河流水库问题的投诉举报电话。

(三)10月底前,对侵占河流水库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库排污口等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开展一次专项联合执法整治工作。

(四)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严禁毒鱼、电鱼、药鱼。

(五)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10月底前对经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企业或大户予以处罚、整改或关闭。11月底前完成各村畜禽养殖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的划分。严防新增污染源,从源头有效控制新增畜禽养殖污染源。

(六)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负增长治理。

(七)着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八)积极推进集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集镇生活污水治理。

(九)强化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水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成立严田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党委副书记、镇长朱琳任总河长,水利分管领导姚智涵任副总河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水务站站长彭志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创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流水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召集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召开2次以上成员会。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流水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建立管养工作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河流水库管养水平。

(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评先奖励、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流水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流水库管护市场化。

(四)严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水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五)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流水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水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水库保护意识。

村级河长制方案二

为确实把西城乡建设成生态文明之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5]50号)精神,按照《黎川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保护好西城乡河流,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西城乡境内自然环境实施“河长制”法制责任管理。

二、开展工作

1、乡、村分级负责,各直属部门协作,构建工作管理综合整治。

2、做好环保宣传知识,从中、小学生起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

3、建立乡级政府网络站并公布(河长)的名单,设立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热线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4、2017年6月底前拟定乡村“河长制”工作方案,完善各项责任制度。

5、禁此河内电鱼,毒鱼、炸鱼,违者依照法制追责。

6、加强乡、村水域水量水质的监测,建立污染倒渣,人为污染的登记排查。

7、对全乡各村河道乱建,乱占、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的违法行为,依法治理。

8、乡,村聘请河道专职带薪巡查员,清洁工。

三、组织体系

1、西城乡河区域与支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体系。建立“乡河长”和“村河长”。乡长承任乡级“河长”村主任为村级“河长。村小组设专管员,巡查员,保洁员。

2、“河长”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道,小溪、山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领导本乡内“河长制”,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3、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保护河流通畅的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

4.乡“河长制”办公室职责。编制全乡河道综合整治规划, 拟定全乡河道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道,电站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乡河道综合整治问题;负责河流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四、主要任务

1、统筹乡河湖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湖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河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乡建设、河整治、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乡、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开展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河流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河流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

4、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农业、乡、村群众生活、畜禽养殖、农业水源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执行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5、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水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

6、推动河流水源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乡,村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村、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

7、加强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监管。

8、落实河湖库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落实河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五、能力建设

1、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

2、创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召集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召开2次以上成员会。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建立管养工作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河道管养水平。

3、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评先奖励、信息平台建设、河流区域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道巡查保洁日常管养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加大乡、村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河流、河道管护市场化。

4、严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5、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河湖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湖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河道、小溪、山塘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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