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是什么?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为什么要设职业年金?
(1)补充养老。
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职工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2)人事管理。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吸引、留住人才,促进人才流动。
如何管理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也就是“你缴的年金全部进入看得见摸得着的个人账户,我的是我的,单位交的退休后连本带息也是我的。”
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划入核定账户形成职业年金基金,按投资收益计息。
如何领取职业年金?
(1)按月领取
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A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B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2)一次性支付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余额继承
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举例: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其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6000×4%=240元;而单位虽然是以工资总额的8%缴交,但具体到个人,实际上也为这名基层公务员缴交了6000×8%=480元的职业年金。
再如一名60岁退休的公务员,其对应的计发月份数为139月,其职业年金滚存总额为30万,那么其可以按月领取300000/139 =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该参保人的职业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连领13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