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国民居住生活条件,我国政府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大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2023年大庆住房公积金提缴存基数多少,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
一、大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大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大庆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夫妻一方在外地市工作,并在其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1.缴存人先向单位申请,单位对缴存人的提取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将提取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或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加盖印章;
2.由缴存人本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或《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提取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大庆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办事处受理人员填写《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并加盖印章;
3.由缴存人本人或受委托人携带办事处初审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及提取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大庆中心公积金管理科进行审核;
4.由缴存人本人或受委托人携带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及提取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返回办事处办理提取业务。
二、大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本市银行借记卡(非贷记卡、信用卡)或存折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已过完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2. 契税发票;
3. 提取人身份证;
4. 共有权人或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提供结婚证;
5.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6. 银行卡或存折的要求:
7. 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
8. 银行卡为借记卡(贷记卡在提取现金的时候银行要收取一定费用)。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余额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市级房产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住房公积金”(在补充协议中注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 部分首付款收据;
3. 提取人身份证;
4. 共有权人或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提供结婚证。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1. 租房协议;
2. 结婚证或户口簿;
3.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4. 住房租赁税完税证;
5.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以公积金系统中缴存基数为准);
6. 房产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7. 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以用结婚证;
8. 提取人身份证;
9.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银行卡或存折的要求:
1. 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
2. 银行卡为借记卡(贷记卡在提取现金的时候银行要收取一定费用)。
本市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土地、规划、建设部门相关文件;
2. 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提取人身份证;
5. 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以用结婚证;
6.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房屋所有权证(仅翻建自住住房时提供);
5. 购买建筑材料及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6. 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
7. 提取人身份证;
8. 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同一户口簿,配偶可以用结婚证(同户成员为购房人同一户口簿里的直系亲属);
9.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偿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初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2. 贷款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如购房地址不详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3. 银行出具加盖相关业务印章的贷款余额证明(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证明及还款明细表或还款计划书,并加盖银行印章);
4. 提取人身份证;
5. 借款人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提供结婚证;
6.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偿还购买外地市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初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 贷款银行或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贷款合同,如购房地址不详细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2. 银行或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加盖相关业务印章的贷款余额证明(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证明及还款明细表或还款计划书,并加盖银行或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3.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贷款所在地的工作证明和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派驻外地市单位仅需提供其单位的外派工作证明。
4. 提取人身份证;
5. 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配偶可以用结婚证;
6.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余额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市级房产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住房公积金”(在补充协议中注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 部分首付款收据;
3. 提取人身份证;
4. 共有权人或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提供结婚证。
购买本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住房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与房产部门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2. 房产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3. 首付款收据或契税完税发票
4. 提取人身份证;
5. 共有权人或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配偶可提供结婚证;
6.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非房屋类: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公安等相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如所提供材料为非中文的,需到公证处进行翻译并进行公证。
2. 提取人身份证;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患有九项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医院盖章确认的患病证明;
2. 在医保部门报销单据;
3. 与医保报销单据相对应的住院费用明细单据;
4. 结婚证或户口簿。
5. 提取人身份证;
6. 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同一户口簿,配偶可以用结婚证(同户成员为患病人同一户口簿里的直系亲属);
7.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医院、司法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公安部门出具的宣布死亡判决、火化证明;
2.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3.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合法继承、接受遗赠的公证文书或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其它合法继承、接受遗赠的合法材料。
4. 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退休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复的同意退休审批表;未取得退休证的需单位出具证明;
2.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当前状态为“封存状态”的:已取得退休证的提供退休证(未取得退休证的要持有相关部门的退休证明)、单位盖章的销户提取《证明》;
3. 特殊工种退休的缴存人要求单位开具特殊工种证明;
4. 单位欠缴的缴存人退休提取,需要单位填写《证明》并加盖印章同时缴存人本人签字;
5. 在中心封存账户中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的缴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事处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6.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退休证、法院出具的认定该缴存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确定其法定代理人的生效法律文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
7. 提取人身份证;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组织提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 在市人社局备案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3. 提取人身份证;
4.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户口迁出本市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在市人社局备案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2. 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转出证明、外地市户口簿或者外地市身份证。
3. 提取人身份证;
4.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外地重新再就业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调转证明;
2. 无调转证明的,需提供新单位劳动用工合同和在市人社局备案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3. 提供标明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行、账号、开户名称及转入单位情况的证明。
4. 提取人身份证。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 在市人社局备案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2. 本市街道社区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已登记失业满两年,且截止到申请日前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 提取人身份证;
4. 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