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卓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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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从10月10日起,本市将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开户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贷款。

此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满足“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1年以上”的基本条件。为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购房贷款需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房民生的积极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该条件放宽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贷款政策调整,是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形势、资金存量及职工群众合理要求等各种因素,落实市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相配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原职工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1年以上”相应调整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其他提取规定不变。

数字

本市已有33.39万户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

本市自1995年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始终坚持“取之于房、用之于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先后多次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流程,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截至今年9月末,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86.01亿元, 帮助33.39万户家庭实现了住房梦想,贷款余额424.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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