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新政策实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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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否也会认贷不认房?暂未接到通知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文称“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限贷正式松绑。紧接着,10月以来,三部委也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降低贷款成本。在此之后,公积金贷款何时跟随商业贷款实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成为关注的焦点。昨天钱江晚报记者致电浙江省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未接到通知。

商业贷款

“认贷不认房”之后

公积金何时跟进

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无疑贷款成本更低。那省、市公积金中心是否也“认贷不认房”呢?浙江省公积金中心以及杭州市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现在还是认房又认贷的,即只要有贷款记录,不管是否还清,现在买房还是要按照二套计,即六成首付,1.1倍利率。此外,需要之前的公积金贷款还清了,才能再次申请贷款。一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外面在传闻11月1日开始公积金也要实行“认贷不认房”了,到那天关注我们的网站公文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纯公积金贷款记录

在征信系统中

有可能查不到

由于目前正处于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政策不对称的窗口期,也使得很多购房者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产生疑问。疑问最集中的是:如果首套房为公积金贷款,现在购买二套房用商业贷款,那么是否也要还清公积金贷款才能享受首套房的政策呢?如果首套商业贷款,现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该认定为首套还是二套呢?对此,公积金热线12329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这边政策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涉及商业贷款的,还需要问询具体贷款银行。

最近,刘先生就在考虑购买二套房的问题,他的首套房为早年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尚未还清,由于想购买的楼盘不支持公积金贷款,接下来将使用商业贷款进行购房。

有银行表示,由于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查不到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现象,因此无需还清贷款,商业贷款也可按照首套房计算。

兴业银行负责房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购房者缴纳的是省公积金,那么在征信系统中极有可能查不到贷款记录,如果缴纳的是市公积金,则有可能查询到贷款记录。但中国银行杭州某分行客户经理则表示,不论是省公积金还是市公积金,均有可能纳入征信系统,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确有部分客户查不到贷款记录。

为此,钱江晚报记者又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省市公积金均已进入征信系统。某些购房者无法查到相关记录,可能是由于数据报送时滞等问题,具体到个人,还是建议亲自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以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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