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出炉 异地缴存可贷款了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昨日,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融入威海市实际情况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正式出炉。
下月起,新调整的贷款新政将正式实施。其中,在威海市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异地(包括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人只要具有威海户口,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贷款证明,也可在威海市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
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就可贷款
缴存时间缩短,是公积金贷款放宽新政策的亮点之一。
按照之前的政策,在威海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则规定借款人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在威海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对此,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缴存时间的缩短,意味着贷款门槛进一步降低,更多市民将可以尽早享受到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今年以来,威海市新建立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有1万多名,新政策实施后,约半数新缴存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在外地工作的威海人,在威海市买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新政实施后,威海市将开展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根据要求,户籍属于威海市辖区范围内的职工,在外地就业并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在威海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贷款证明,经核实后可准予申请贷款。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申请人在就业地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如果尚未结清,威海市将不予受理。贷款结清的申请人,在威海市申请贷款,威海市将视其和正常缴存职工一样,执行同一政策。此外,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需要通过威海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还款。
据介绍,威海市公积金贷款现房、期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年限为30年,二手房为30万元、20年。同时,二套住房贷款首付不低于60%,利率上浮10%。三套住房贷款不予办理。
不用再交房屋抵押登记费
按照以往的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时,每户需要缴纳80元的房屋抵押登记费。
新政策提出,原房屋抵押登记费由借款人承担,调整为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自下月起,市民到威海市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缴纳房屋抵押登记费后,持收费收据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前台,再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返还个人。
房款全部结清再贷款,资金将拨付到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帐户
新政策除了对公积金贷款时间、异地互认等政策的调整,还对贷款资金拨付方式进行了调整。
其中,按照原来的规定,房款全部付清的借款人,贷款资金可以拨入借款人帐户。新政策调整为,贷款资金一律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内。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方式将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