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定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一、保定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其公积金缴存信息一致;
(二)借款申请人已按公积金有关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在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不欠缴状态。在原缴存单位缴存又调入新单位连续缴存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三)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已交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五)具有符合条件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的担保;
(七)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
(八)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须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我市行政区域户籍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定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本人或为未婚子女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
4、偿还贷款本息的;
5、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6、离休、退休的;
7、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12、在集中托管户托管两年以上的;
13、单位宣告破产的。
注:1、未使用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方可办理销户提取。
2、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因法律纠纷,人民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偿还债务。
3、职工住房公积金已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解除担保后可按规定提取。
三、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