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及提取条件

思而思学网

2024年肇庆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一、肇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足额供还货款本息的能力;

4.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须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6.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且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年以肉提出申请;

7.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

8.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二、肇庆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房类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含异地购房提取)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含异地还贷提取)

3、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提取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4、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5、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6、偿还建房贷款本息提取

7、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三)租房、加装电梯提取

8、租房提取

9、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四)重疾、特困提取

10、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

1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五)销户提取

12、离休、退休提取

13、提前退休提取

14、死亡提取

15、出境定居提取

16、非本市户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7、失业时间满三周年,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

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六)其他特殊提取

19、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

 (七)提取查询

20、提取信息查询

21、提取进度查询

22、银行卡关联

23、银行卡变更

24、自动划转协议签订

25、自动划转协议取消

三、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