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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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一

文件原文:(延长贷款期限。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解读:延长10年贷款年限职工购房一年少还11087元

此次新政调整,个人贷款期限延长10年,由20年提高至30年。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等额本息还款法下,以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测算,贷款20年,购房者每月将还款3,970.37元。而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后,购房者每月只需还款3,046.44元,将减少支出 923.93元,一年下来,少还11087.16元。

调整二

文件原文:(将无差别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调为差别化贷款,即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额度为40万元)

解读:贷款额度有“差别”切合实际提振“真需”

成都实施差异化贷款,将两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既符合中央‘三去一降一补’的战略部署,也契合了成都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价水平。将提高购房职工的购买能力,同时减轻购房压力。以一般刚需购房为例,一套单价为每平方米9,000元的商品住房,面积100平方米,总房价90万元。原有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房者最高只能申请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若60万元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需求,则还需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申请10万元的商业贷款,按30年贷款期和现行利率测算,需多支付34,387.35元的利息。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后,购房者则可申请最高7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无需再申请银行的商业贷款,在提高职工购买力的同时,70万元贷款全部享受公积金低利率贷款。

调整三

文件原文:(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同时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解读:取消保底贷降低挂钩倍数保障公平性

以发放的贷款数据为样本统计分析,按照公积金贷款人均40万元测算,取消保底贷,可较之前政策多惠及约9,375户缴存职工,使更多的刚需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流动性趋紧而带来的“轮侯”、“摇号”、“断贷”等现象,保护更多自住家庭的利益,解决“僧多粥少”的矛盾。同时,取消保底贷,降低挂钩倍数可有效避免为贷款而缴存公积金的投机现象,体现了缴存义务与使用权力对等和互助共享的原则。“要明确一点,账户里的钱和你的贷款权利是挂钩的,要贷70万,按照20倍的挂钩,就要有3.5万以上的余额,所以履行好缴存义务最终得到的是贷款实惠”该负责人说。

【拓展阅读】

成都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提取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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