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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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何?你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1、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建造、返修、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4、如果是离退休同志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延伸阅读:北京住房公积金用途

用途1: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3: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4:父母给儿女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5:项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用途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7: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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