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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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应该怎么查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查询的方式,以供参考!

呼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网址:http://www.hhhtgjj.com.cn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用户登录区下方,输入身份证号或单位帐户查询。

其他查询方法:

1、 中心营业大厅触摸屏查询

2、 短信查询:发GJJ身份证号到10629500

3、电话查询:拨打16817000(电信)16883000(联通)或12580

4、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心查询。

[呼和浩特公积金查询数据由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471-6201557),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2号房地大厦2楼

电话:0471-6201557

网址:http://www.hhhtgjj.com.cn

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新增三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新增业务一:

购房办证费(含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2、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发票、住房维修基金发票、办证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3、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为准两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一次。

提取额度: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新增业务二:

装修所购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3、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取时限:高层4年之内,多层3年之内,二手房及现房房本两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一次。

提取额度:装修费用提取标准以购房面积为准,按照1000元/平方米计算。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核定标准。

新增业务三:

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或地下车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3、与所购住房在同一小区的购买车库、地下车位合同及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4、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取时限:以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高层4年之内,多层3年之内,二手房及现房房本2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一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以车库、地下车位合同及发票记录实际支出核定,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且不超出上限:车库20万元(含),车位15万元(含)。

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缴存满3个月即可提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含)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工作地无自有自住住房及贷款(含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直管国有住房、企业单位自管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直管国有住房、企业单位自管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直管国有住房的,需提供“呼和浩特市保障房租赁证”及当年缴纳租金发票等管理中心要求的材料;租住企业单位自管住房,需提供单位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年缴纳租金发票等管理中心要求的材料。

租住商品房。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5元(市属旗县8元)计算租金,144平方米以下(含)按计算租金的90%提取,144平方米以上按计算租金的80%提取。提取时需提供租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及配偶的《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报告》、房屋查询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管理中心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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