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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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平潭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首付不低于30%,2017年4月6日正式实行。

据报道,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调整,2017年4月6日正式实行。公积金贷款方面,由不能低于20%调整为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的应在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2年后(含两年)才能再次申请,申请首付不低于40%。

据查询获悉,缴存期限方面,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的缴存期限由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及以上。

额度方面,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由60万调整为50万元,单职工由40万元调整35万元。

平潭县隶属福建省福州市,由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其行政区域和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重合。2013年7月,平潭综合实验区获得并行使设区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福建省直管的地级行政管理区。平潭县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行“政区合一”(行政区和实验区)的管理体制。

福建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

“以往条件太多,手续太繁琐,门槛也太高,这下好了,公积金再也不用‘躺着睡大觉’了。”众多网友表示,我省新出台意见的实施将极大方便租房者。当然,也有网友担心,提取公积金交房租会对未来买房有影响。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个人账户额度挂钩。因租房提取公积金可能造成个人公积金账户额度降低,建议近期有购房意向者最好不要提取。”

公积金支付房租手续将简化

新出台的意见提出,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凭住房租赁网签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据记者了解,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福建并不是新鲜事儿。早在2007年,我省出台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就规定,公积金可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等,但仅限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此后这项政策在不断调整中“放松”。,更是放开了对“仅限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的限制,规定房租超出规定家庭收入比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到2015年,则取消了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同时简化程序,取消了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和家庭年收入证明的要求。

省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未接通知

不过,近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上述单位暂未收到相关通知。

“夫妻双方无房且在福州市区租房的,租公租房需要公租房有效合同、租金发票、身份证、结婚证;非公租房则需要无房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政策文件,提取公积金交房租业务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的回应也与上述人士一致,称目前暂未收到公积金提取缴纳房租手续简化的通知。至于实施意见何时正式落地,上述人士均表示需要以上级通知文件为准。

此外,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大部分市民只有买房时才会选择公积金,而使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情况极少。不过,随着多地对提取公积金租房放宽政策要求,加上高房价压力,未来或有更多租房者选择公积金付房租。

一位房产经纪告诉记者,简化手续便于更多人办理公积金付房租,以通过租房模式来实现居住需求,不但缓解了日常压力,同时还能让公积金余额活跃起来。

大量提取或影响贷款额度

手续要简化了,但问题也来了。“如果用公积金交了房租,以后买房贷款还能不能申请下来?这样做的话对以后的贷款额度会不会有影响?”网友“逗你玩”对此表示困惑。

据记者了解,租房提取公积金不计入“购房提取公积金记录”内。也就是说,租房提取公积金并不会影响将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但是,记者注意到,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上,目前福建省直和福州市都是采用以下公式,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注:当前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处于紧张状态,首次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0.8)。

这意味着,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你提取了大量的公积金以支付房租的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减少,未来或难获得大额的公积金贷款。所以,业内人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近期有购房意向,建议不要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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