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何?又有哪些条件限制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葫芦岛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条 凡是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的支取手续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及时给职工出具支取证明。
第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持销户(支取)手续到支取窗口报批,并领取一式思而学教育销户(支取)凭证,回单位在第1联上加盖在核心的预留印鉴。
第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到支取窗口领取审批表后,到相关银行窗口办理销户(支取),凭销户(支取)单据填写思而学教育支取凭证,银行检查单位预留印鉴,凭证填写无误后开出支票,由经办人凭身份证领取支票。
葫芦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2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商品房、二手房及动迁安置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五)户口迁出葫芦岛或者出境定居
(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因企业改制、买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定时间(暂定三年)仍未重新就业。
延伸阅读:葫芦岛:住房公积金窗口实行每周七天办公
2017年,葫芦岛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到议事日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为进一步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惠民”服务理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建立《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及《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办法的同时,又决定从3月起实行窗口每周七天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从多个方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主要包括:加强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方面的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解决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提升服务的自觉性。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打造以客户需求为驱动的全过程客户关系服务体系。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好中心开设的公积金网站、12329服务热线及业务咨询台、业务宣传专区等政务公开平台,使客户咨询、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多样化,公开透明。建立问责机制,对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零容忍,从正反典型抓起,打好机关作风建设组合拳,扫除机关作风之弊。开展客户代表接待日活动,定期召开客户代表回访活动,听取客户代表意见和要求,了解客户的满意度,不断总结和完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