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住房公积金如何取出的详细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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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如何取出?本文为大家带来一些详细的指引,仅供参考!

威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 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

(四) 离休、退休的。

(五)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 出国出境定居的。

(七) 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八)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 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 非威海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 调离威海的。

(十二) 农民工支付房租的。

第八条 符合上述规定提取条件的具体含义。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用于自住且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普通住房。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车位等。

1. 购买的自住住房包括期房、现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房(增购面积部分)等。

2. 建造自住住房是指按《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地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或经村委会批准建造的住房。

3. 翻建自住住房是指根据《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的规定,对原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住房。

4. 大修自住住房是指根据《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的规定,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住房,并且费用占房屋总价值的25%以上。装修、装饰等情形不在提取范围之内。

(二)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是指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已经按期还款一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按年提取本人、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一次性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办理提取手续;没有同时申请办理的,可在一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性还款的金额。

除一年期贷款外,按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正常还清贷款的,不再办理提取手续。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或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方式归还贷款,两种提取方式互相转换须间隔12个月。具体操作按照《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管理规定》执行。

(三) 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指夫妻双方收入)的比例超出30%时,职工可以申请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未超出规定比例的不能提取。

(四) 离休、退休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妥离退休手续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五)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丧失劳动能力是指职工在职期间,由于事故、灾祸等原因,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伤残1-4级,无法继续工作。

(六) 出国出境定居的。是指因继承国外遗产或与外国人结婚或移民申请到国外、境外定居。不包括出国进修、学习等非定居情形。

(七)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并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是指办理下岗失业证一年以上,经相关部门年检、并且经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的。

威海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工支付房租的,可申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以100元的倍数计算。

2.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工程造价总额;以非夫妻关系共有权人身份购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乘以申请人占有的所有权比例;拆迁房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增购面积的价格。

3.提取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总额减除家庭工资收入30%部分后的余额。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的,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补助生活困难。

5.职工申请提取时,应先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金额不足的,可申请从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

威海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采取本人到场签字办理的方式。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由其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

个别较大单位经管理中心同意可保留单位代办方式的,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时,另需提供《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单位银行账号。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需借款人授权管理中心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并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

职工死亡提取的,必须由合法继承人亲自办理。

第二十二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到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下列情况除外。

(一) 贷款地在夫妻二人任一缴存地的,同时到贷款地管理中心办理。

(二) 贷款地在夫妻二人缴存地之外的,同时到借款人缴存地的管理中心办理。

(三) 夫妻二人同时申请购建房或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的,同时到其中一方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管理中心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从网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持打印的《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件和相应的申请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的后续手续。

威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

辖外调出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设了个人公积金帐户。调入地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异地转移函》1份。

3.工作调令或户口迁移证明、商调函、现单位在职证明等任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商行任一银行活期账户。

3. 合法的死亡证明。

4. 宣告死亡的,提供由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 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法定关系证明(夫妻关系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其他继承关系的出具户籍证明或公证书)。

6. 属受遗赠人或遗赠抚养人,提供经公证的遗嘱或经公证的遗赠抚养协议。

7. 对继承权、受遗赠权和遗赠抚养协议有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出国出境定居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商行任一银行活期账户。

3. 有效签证、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任一银行活期账户。

3. 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4.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威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商行任一银行活期账户。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申请人应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如不一致,申请人应提供结婚证和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自的活期银行账户。

6.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房首付款提取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

3.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或申请人与借款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必须同时一次性在贷款地管理部办理。

5.由配偶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房直系亲属提取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

3.户口薄、结婚证、户籍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购住房的产权登记人与缴存职工必须一致。购买现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发票(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买期房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需提供网上查询密码)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取申请人必须一次性同时到任一产权人所在地管理部办理。

6.由配偶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房租提取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商行任一银行的活期账户。

3.申请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证明原件1份。

6.租赁合同和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由配偶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商行任一银行活期账户。

3. 首次提取的提供借 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重要的部分如:借款基本情况、还款账号、银行公章、借款人签字等),第二次以后无需提供。

4. 还款存折或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自的活期银行账户。

6. 申请人与借款人不一致的,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借款人应本人现场授权中心咨询个人征信状况。借款人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借款人替申请人代办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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