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电话详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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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湖州市民对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查询电话是多少?为了解答大家的疑惑,下面提供详细的内容,欢迎参考!

湖州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电话:

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72-2034644),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湖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湖州市府庙商城7号楼

电话:0572-2034644

业务咨询 0572-12329

归 集 0572-2056813

贷 款 0572-12329

网址:http://www.hzgjj.com

湖州公积金查询网址:http://www.hzgjj.com

业务受理网点电话

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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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 集 电话:0572-2056813

贷 款 电话:0572-12329

德清分中心 电话:0572-8060405

长兴分中心 电话:0572-6033515

安吉分中心 电话:0572-5025749

吴兴管理部 电话:0572-2372522

南浔管理部 电话:0572-3018220

■ 欢迎拨打12329自动查询电话

湖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

一、缴存对象与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㈡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在城镇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经济组织;

㈢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前款所称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劳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方式的职工等。

二、各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1)办理单位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结算方式协议书》等,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或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职工账户设立的: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缴存增加表》或《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单》,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新增办理联名卡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明细表》。职工办理同城转移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单》并附入职证明、介绍信或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明。

(3)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等,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或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并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或清算组织(或缴存责任主体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应手续。

(4)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登记时,单位或清算组织(或缴存责任主体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缴存登记表》,并提供单位合并、分立、改制等有关文件。

(5)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破产情形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缴存登记时,单位或清算组织(或缴存责任主体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缴存登记审批表》,并提供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有关文件。

(6)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破产情形,连续欠缴3个月以上,未办理注销缴存登记的,经公积金中心调查核实,可暂作封存。

(7)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填报《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审批表》,并提供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报告、职代会或工会决定(决议)、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等。

(8)单位办理缓缴的,应填报《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批表》,并提供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报告、职代会或工会决定(决议)、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等。

(9)申请住房公积金免缴的,职工应当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免缴申请,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免缴审批表》,并提供职工个人工资收入证明等。

(10)单位办理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时,应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或补缴清册》或《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缴存增加表》。

(11)单位为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在提供书面申请的同时,应提供单位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的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并填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批表》。

(12)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工作的,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单》,并提供相关证明。

(13) 职工调离本市的,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移,由职工提供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已设立个人账户证明,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单》,并提供身份原件,公积金卡等相关证明。

(14) 办理封存的,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缴存减少表》,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证明。

(15) 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办理个人账户的启封手续。办理启封的,单位应填报《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缴存增加表》,并提供招工录用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

(16)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时,单位(或职工)应填报《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缴存减少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其他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

三、办结时间

公积金中心对经办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㈠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当天办结;

㈡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办理的决定,并通知经办人;

㈢公积金中心对外办理缴存业务时间为每月2日至29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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