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如何登录呢?具体有哪些方式可以选择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延伸阅读:来宾发放16亿公积金“去库存”
今年以来,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强化宣传、落实政策、创新措施,协同其他有关部门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16亿元资金。其中公积金提取额为9.9亿元,比上年增加3.28亿元;公积金贷款6.2亿元,比上年增加1.22亿元,消化商品房面积40.5万平方米,保持了来宾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政策大幅降低贷款门槛,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降为20%,提高实际放贷额,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延长贷款年限,期限最长为30年,让群众敢于贷款买房;该中心还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放宽贷款条件,放开异地贷款,提高审批速度,让群众取钱方便快捷。
来宾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调离来宾行政区域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七条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来宾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三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职工本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提取证明,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三)职工本人(或单位管理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经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条件提取的,除另有规定外,公积金中心将款项转到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到单位领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