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国《公司法》第179条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积金的作用主要有:
1、弥补亏损。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必须设法弥补,否则即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都可用于弥补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在不增加资本的情况下,用历年所提取的公积金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疑是一条方便而又快捷的重要途径。
3、增加资本。公司可在需要时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4、特殊情况下可用于分配股利。一般来说,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为维护股票信誉,在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拓展阅读:廉政公积金
廉政公积金制度与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相似,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情况,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予以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发生违纪违法情况,则要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并上缴国库。
从理论逻辑来看,廉政公积金制度体现一种经济治腐防腐的思维,相较于以前的道德说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为治理腐 败,迈出了重要一步。廉政公积金制度设计的积极意义在于逻辑上没有回避对公职人员人性的认识,而是正视利益的正义性;也不再沉溺于意识形态和不切实际的虚构与想象,而是基于现实中真实的人性??自利性。廉政公积金制度旨在根据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状况,以廉政公积金的兑现或剥夺机制,形成针对公职人员的利益激励,也相应地形成针对他们的利益约束,从而有效抑制和减少公职人员的腐 败动机,增加其廉洁行为的收益,促进公职人员养成自律精神,强化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心理基础,有利于在公职人员中培育起一种廉洁政治文化,从而为预防和遏制腐 败提供了支撑与保障。这对于预防和遏制腐 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廉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的反面,是一个不小的“缺陷”:首先是廉政公积金制度需要一个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评、廉政监督体系,而这些在没有完全建立,惟恐公务员既拿灰色收入又获廉政公积金的担忧不无道理;其次是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活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廉政公积金的标准也理应不同,如何能够让设立的廉政公积金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其三是有没有一个有效的监察机关来保证这么一大笔钱一定能养出个“廉”字来,会不会造成公务员们一手拿着廉政金,一手继续腐 败?廉政公积金制度的出台,亟待相关配套制度的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