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积金贷款流程【精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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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的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咨询受理 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5、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6、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所购房屋估价报告书;

3、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4、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卖方开户存折;

6、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第三步 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步 按月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八步 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四、委托中介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人直接向中介公司(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营咨询有限公司、武汉易家易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武汉市住房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华明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 提交资料

借款人将全套贷款资料交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送贷款银行办理审核。

第三步 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中介公司为房屋买卖双方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手续并提供阶段性担保承诺函;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第四步 贷款发放

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公积金中心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收件单即可发放贷款资金,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存款账户内,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第五步 办理抵押

贷款银行或中介公司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由贷款银行收妥归档。

第六步 按月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 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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