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户公积金提取材料
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具体流程:
职工前往房管部门或者房产交易中心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