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想必大家也很想知道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杭州提取公积金需材料
住房消费类:
1、购买自住用房:
a.商品(经济适用)房:商品买卖合同、购房发票;
b.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房屋转让合同、契税完税凭证;
c.购买公房:出售协议、购房发票;
d.回迁(扩面)住房:回迁(扩面)协议、购房发票;
2、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房许可证明、购买材料发票;
3、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材料发票或收据;
4、偿还住房房贷款本息: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或贷款结清凭证;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如租住其他租房: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证明。
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离休、退休证明材料;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a.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b.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c.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户口簿;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
4、出国、出境定居:护照、户籍注销证明或国(境)外定居证明;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身份证、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司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