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支取其本人帐户结余的住房公积金,分为销户支取和使用支取两种方式。
职工因离退休、调离本行政区域、出国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等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为销户支取。因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租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等,为使用支取。使用支取不注销个人帐户,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应在该帐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全部注销其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本息:
(1)己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调离本行政区域且户口迁出晋中辖区范围内的
(3)工作调动转入新单位的
(4)出国定居的
(5)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法定继承或受遗赠手续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
(7)在职职工考取脱产学校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
(8)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且满两年没有再就业的。
3、具备下列条件的,可部分支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政府拆迁安置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申请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
(3)已被纳入晋中(含市辖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没有住房,其租住的住房租金支出超出总收入25%的
晋中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个人支取公积金时,应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专管员签章并加盖单位财务印鉴,由单位专管员或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提供的复印件证明需提供原件或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管理部)审核,确认其符合支取条件后,由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晋中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1、本人身份证;2、买房协议或合同;3、物价部门批准经济房价格;4、计委立项计划;5、交款收据。
(二)、购买商品房1、本人身份证;2、开发商签订合同及交款收据;3、产权发证部门证件及有关手续。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本人身份证件;2、公积金中心贷款合同;3、家庭收入无偿还能力的证明。
(四)、建造翻修大修住房1、本人身份证件;2、建设部门房屋鉴定书;3、施工单位预算合同;4、产权证件。
(五)、支付房租1、本人身份证件;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证明;3、租房协议及其公证书。
晋中公积金提取流程
晋中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一)、离退休:1、本人身份证件;2、离退休证;3、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文件。
(二)、出国出境1、本人身份证件;2、护照;3、出国定居手续;4、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证件。
(三)、解除劳动关系1、本人身份证件;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3、劳动部门致残的鉴定;4、解除关系批准文件及公证书。
(四)、死亡继承1、死亡鉴定书;2、公安部门注销户口手续;3、继承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4、子女需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协议、遗嘱、法院判决书。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本人身份证件;2、公积金中心贷款合同;3、家庭收入无偿还能力的证明。
(六)、其它1、本人身份证件;2、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晋中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离退休提供:退休文件(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3.出国定居提供
4.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5.考取学校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
6.应征入伍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