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咸宁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本息的;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的;
4、自住住房装修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的;
非房屋类:
咸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提取人身份证。
另:有提取配偶公积金情形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所有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下同)。
根据不同情形,选择性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商品房:需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首付款凭据;
2、二手房: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
房屋类:
咸宁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咸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贷款申请: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所在单位核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申请事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步骤二:
贷款审核: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步骤三:
等待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四:
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批准后,开具支票交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温馨提示: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配偶或父母及子女代办提取的,需提供能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委托非直系亲属代办提取的,需提供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为本人及配偶账户的全部余额(但需保留1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建房合同总价款的70%。
2、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本息:本人及配偶账户的全部余额(但需保留1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当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年租赁费用总额。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还贷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所欠贷款本息总额。
4、自住住房装修: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50%,提取额不超过装修总额。
5、租赁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30%:本人及配偶账户的全部余额(但需保留1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每年可办理提取一次,当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年租赁费用总额。
6、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全额提取:
咸宁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另: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三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偿还商业贷款三年一次,公积金贷款两年一次。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