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住房公积金就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是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每月缴纳比例按照工资基数的12%。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其他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住房消费类提取包含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住房类消费提取。那么贵阳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呢?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贵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种的;
7、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全额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需增加提供的资料
1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预售房只需原件);
2 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 预售房的提供《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及《贵阳市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购现房的提供《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已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备案表复印件。
4购买现房的提供《贵阳市商品房注册登记证》或《贵阳市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房开公司公章)。
2、购拆迁安置房需提供的资料
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超过协议签定时间半年以上的需房开公司出具购房欠款证明(此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拆迁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由拆迁单位提供授权证明。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的资料
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限为过户后产权证办理后六个月以上,十八个月以内;
4、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单位房改房需提供的资料
1 提供集资建房批复或售房批复复印件;
2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 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1 自建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办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办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危房签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由中心派人实地勘查后的意见。
7、职工补交土地收益金需提供的资料
1 经市、区房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的补交土地收益金结算单复印件;
2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需提供经房屋产权单位审核盖章的《办理准入证审核表》。
8、职工偿还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职工在未还清住房贷款情况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时间为12个月:
1 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仅审核,不存档);
2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贷款银行出具的当前尚有多少贷款未还清的证明(即个人住房贷款对账单及还款计划表);
4 扣款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贷款对账单上有现用还款帐号的可不提供);
5 上年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可不提供购房及借款合同,只需提供上次《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回单。
9、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需提供的资料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薄上所有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无业证明。
3 房管部门的房屋租赁证及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为集体户的,租房协议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户口薄上无配偶的需提供婚姻情况申明。
10、患特殊疾病需提供的资料
1 凭省、市医保中心核发的有效《特殊病种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疾病证明资料;
2医保卡原件、复印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由单位出具该职工是否因疾病或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1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供的资料
《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必备的共同材料
1、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的专用章)。
2、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还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提取原因的证明资料。
租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一、提取条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职工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办理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提取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所需资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相关婚姻证明原件。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直管公房的,应提供《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享受公租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存折。
(4)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由贵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
注:以上所需资料时效为三个月。
三、提取申请次(套)数
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次年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同时应按规定重新提供相关所需资料。
四、提取金额
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申请时12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2)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贵阳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每平方米住房租金市场指导平均价乘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年房屋租金金额。
提取流程
1、受理。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人以上的还需领取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清册》;
2、审批。持单位合适盖章后的表格和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3、办结。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英航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1、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本息总和
3、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共贷人)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
4、补交土地收益金或偿还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20% )的: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一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为年房租超过年工资收入20%以上的部分(即:年房租-家庭年工资收入20%)。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