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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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呼和浩特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呼和浩特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呼和浩特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个人、单位公积金信息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用户登录区下方,输入身份证号或单位帐户查询。


其他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16883000(网通)16817000(电信)


2、短信查询:移动、联通:GJJ身份证号码发送到10629500


0471-6283067(资询电话)

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中心是于 1993 年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中心下设 6 个科室,有干部、职工 38 人。代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能。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2号房地大厦2楼
邮政编码:050051
电话:0471?6201557
网址:http://www.hhhtgjj.com.cn/

二、呼和浩特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于2018年7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劳动工资的通知》(呼政办发【2018】38号)内容,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7年度呼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3倍, 月缴存额上限为3786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暂按上年度最低缴存基数标准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同时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要求,阶段性降低企业缴存比例政策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新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于开户时自行选择确定,已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


三、个人缴存
个人缴存者(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新市民”群体)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缴存基数按照“2017年度呼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1-3倍(须为整数倍)计算,缴存比例为10%--24%(须为偶数),月缴存额下限为52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7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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