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常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常州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常州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打开查询页面后在右侧。一、目前提供两种查询公积金的方式。(1)"用户帐号加密码(原始密码或修改后的密码)"(2)"身份证号码加密码(修改后的密码)"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于2003年1月13日设立,为直属常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辖武进、金坛、溧阳3个分中心,市区、新北区2个营业部和6个管理处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21号
邮编:213018
语音咨询电话:0519-88117255
/
0519-88127255
服务咨询电话:市区:0519-968891
武进:0519-86520699
金坛:0519-82823296
溧阳:0519-87290111
综合处:0519-88127257、88127252
传真:0519-88127177
网址:http://gjj.changzhou.gov.cn/
二、常州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条件要求
a.职工本人购买本市商品住房,凭购房合同备案号可以在网厅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b.职工购买一处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购房备案号生成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提取后职工账户内应保留10元以上的余额)。
c.职工本人、配偶、同户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的总价款;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的,请到柜面办理,以防提取金额影响贷款。
d.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仅限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住房装修及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等非自住住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f. 对准予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直接转入职工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网厅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a.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b.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c.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或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2提取额度及支付方式
a. 职工每年仅限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b. 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位职工每年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9600元。
c. 对准予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直接转入职工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