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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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赣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赣州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赣州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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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上角,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及姓名查询。语音查询:1183111

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成立于1995年初,是直属于赣州市人民政府,由市财政局代管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我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于2004年底完成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全面上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不仅改善了我市城镇职工的居住条件,也为赣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健康路18-5号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
归集科:0797-8225140 信贷科:0797-8217751 秘书科:0797-8225073
网址:http://www.gzszfgjj.com/

二、赣州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以下简称“购(建)”)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商品房(包含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下同),贷款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30%;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贷款不得超过拆迁补偿协议(合同)差价(补交金额)的30%;购买二手房,贷款不得超过不动产权证登记交易金额(以交契税金额计算房屋总价)的30%或评估价格的3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住房面积)按每平方米450元计算该房屋的总价。

二、购(建)第二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买商品房,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30%;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得超过拆迁补偿协议(合同)差价(补交金额)的30%;购买二手房,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得超过不动产权证登记交易金额(以交契税金额计算房屋总价)的3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住房面积)按每平方米270元计算该房屋的总价。

三、本通知自2017年7月17日起执行。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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