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思而思学 2023-11-16 05:47:47

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眉山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眉山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眉山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眉山市个人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友情提示:


1、查询密码与电话自动语音查询系统密码一致,查询初始密码为“000000”,通过自动语音查询系统96319可以更改密码,如果忘记密码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公积金缴存所属辖区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2、身份证号不正确或已升位的,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公积金缴存所属辖区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2).拨打眉山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语音查询:0833-8668686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于2004年7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实施机构调整后的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独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机构。人员编制25人,内设一室三科(办公室、资金归集科、会计核算科、资金运营科),下设东坡管理部、仁寿管理部、彭山管理部、洪雅管理部、青神管理部、丹棱管理部6个管理部。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116号市财政局办公楼六楼
邮编:62000
电话:0833-8165393 8165383 贷款:0833-8166129
投诉及建议:0833-8169009
网址:http://www.msgjj.com

二、眉山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一、提取业务方面

(一)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在眉山市范围内再次开立账户的办理账户合并业务,未在眉山市范围和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二)缴存职工除销户和提前还贷提取以外,再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签订授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协议的不受此限制;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协议的,在贷款结清后再次提取不需再间隔12个月。

(三)缴存职工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调整为15000元。

(四)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异地就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原有资料基础上补充提供本地医保部门的异地就医备案证明。

(五)逐步推行以下提取业务网上零资料办结(柜面业务办理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1.偿还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上年度商业贷款本息(首次办理需到柜台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提前偿还全部(及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

2.离退休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被判处刑罚并被单位开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出国出境定居提取;

3.租房提取,委托提取对冲还贷,授权按月提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4.农村居民销户提取。

网上业务办理实行承诺制,中心按“双随机”原则进行核查,如发现不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将列入失信行为管理范围,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失信行为,五年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二、贷款业务方面

(一)缴存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必须与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时间间隔半年(含)以上。

(二)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五年内连续逾期6期(含)及以上的,累计逾期12期(含)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三)调整再交易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事项:

1.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在《不动产权证》过户半年以内办理。

2.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通过个人网厅(电脑客户端)自行填报贷款基本信息后到前台进行贷款面签。

3.委贷合作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合作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调整为划入借款人在合作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三、进一步精简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料

(一)缴存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不再提供近三期还款记录。

(二)缴存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提供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三)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房提取的,取消购房协议原件。

(四)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再提供过户前产权证、房产买卖协议、收据原件及卖方任何资料。

(五)开发企业申请贷款合作只需提供以下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平面图和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申请。楼盘首次申请需提供以上资料,同一楼盘再次申请只需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