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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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潮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潮州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潮州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建设银行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第一次查询公积金时,请按照提示办理签约登记手续。公积金查询电话:95533


工商银行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为您提供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的功能,主要包括: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基本信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历史明细查询。公积金查询电话:95588

其他查询方法:
1、持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2、拨打潮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
3、可以到本人办理公积金缴费的银行查询。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潮州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西河路12号
业务电话:0768-2137531
邮政编码:521021
网址:http://www.czgjj.com.cn/

二、潮州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一、取消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1月16日恢复业务办理后,大家要申请提取,不再需要提供那张由单位盖章的申请表。

需要的是由本人(不能代办)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银行一类储蓄卡(仅限于建、工、中、农、邮储五个银行)

3、对应提取情况的提取证明材料。

到市中心办事大厅(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转账手续

而且是一站式服务!

二、不再按汇缴区域申请提取。

这是啥意思呢?

简单说就是:哪里近去哪里!哪里方便去哪里!

提取方面的变化主要就是以上两点啦!

是不是感觉方便了许多?

接下来说说汇缴的变化(各单位的经办人员需要着重了解)

自2019年1月起单位缴存需先进行“缴存申报”,“缴款申报”之后再进行“缴款”。

一、“缴存申报”方式:

携《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登记申请表》和《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增减汇总统计表》到市中心办事大厅(或管理部),或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窗口申报。(注:《汇缴登记申请表》及《人员增减汇总统计表》可通过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潮州厅(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5100),在首页搜索栏输入“汇缴业务”进行搜索,进入“办事指南”-“材料清单”进行下载。

注:目前“缴存申报”工作暂需通过窗口办理,后续网厅对接完成后经办人员可直接进行网上办理,请静候通知。

二、缴款方式:

1、签约托收缴款方式。各缴存单位可到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窗口,签约按月自动托收协议。单位人员发生变动的,每月做完“缴存申报”之后由中心业务系统向签约账户自动划扣托收。

2、未签约托收缴款方式。单位每月做完“缴存申报”之后,凭产生的缴款登记号和当月缴款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款或网银、现金支票等方式缴款(缴款时务必将缴款登记号备注在信息栏)。

三、自2019年1月16日起,潮州市辖区内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包括市本级、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区、饶平县)的汇缴款,按原来的归集银行分别对应,汇缴入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专管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款流程图

(签约委托收款协议)

单位专管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款流程图

(未签约委托收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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