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登录系统(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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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买房,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中一种就是公积金贷款买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选择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项目,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还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装修房屋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只适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有多少,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倒也可以减轻自己不少的压力。在提高住房质量的同时,还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现有的生活质量。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将为你介绍关于西宁市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式及西宁市公积金查询官网入口等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西宁市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官网入口

西宁市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打开后,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即可查询。初始查新密码为111111 请登录系统后自行修改
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电话:0971-16887168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西宁市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2004年3月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在原资金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现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部5个职能部门。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电话:公积金咨询:0971-6132418 贷款咨询:0971-6134199
网址:http://www.xngjj.gov.cn

二、西宁市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01 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月提取

职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后可提取夫妻双方名下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可每月提取一次,也可按月合并计算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条件:1.缴存职工在本中心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交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提取金额:夫妻合计每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每月支付房租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西宁地区保障性住房月平均租金水平。

02 购房提取审核更加严格

对于有以下购房行为的,将严格核查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

2.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的;

3.异地购房,尤其是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

4.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

03 离职半年后方可办理转移、提取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必须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职工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如未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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