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买过房子提取了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也有市民在没有购房的情形下,也提取出公积金;究竟哪些情形可以提取出公积金,小编在此就替您打探一二。
以下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离休、退休的(包括退职);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1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转移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90平米限制取消
从今年4月份起,在本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不再有90 平米以下限制。
再次申请贷款 首付下降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为20%。
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每人物业费提取标准暂定为800元/年。
未婚子女购房其父母提取公积金
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本市户籍不再受限制
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也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针对公积金还贷每年需要提取情况,在市区300多家机关单位开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定期提取业务,职工申请签约后,每年7月份公积金自动提取到本人联名卡内。
如果市民想提取,再有疑问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邢台 公积金)、12329或2265114服务热线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