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和条件几天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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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流程、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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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不再由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川建金发〔2018〕409号)、《关于湖南、广西、江西住房公积金行业落实“放管服”改革情况的通报》(建金服函[2018]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部分流程、资料进行精简。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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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存职工在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缴存职工在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也不需要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缴存职工到我中心办理以上业务,只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备核实,如确有需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的,由各业务受理窗口免费扫描打印或复印。

2、缴存职工到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业务,不再需要单位盖章。

3、凡我市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申请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提取类

01、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住房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可以取公积金还两种房贷吗?

如果家庭有公积金贷款,应优先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贷款偿还清以后,可提取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

02、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需要提供的条件、流程、资料是什么?

还贷十二个月后可申请还贷提取,每次提取间隔十二个月以上。所需资料:银行最近十二个月还款明细单,贷款合同、身份证、结婚证(未婚不需要提供)原件备查,不收取复印件。

03、我市公积金中心是否有按月自动划转公积金冲抵贷款的业务,以切实减轻老百姓的压力?

我市开展的是按年提取还贷业务,即职工与中心签订按年提取还款协议后,每年自动将该年的还款总额提取至职工个人账户,既减轻职工还款压力,也方便职工灵活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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