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每年都会根据新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全市工资水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邯郸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一起来看看。
2020年邯郸公积金缴存基数
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1580元-16635元;
永年区、肥乡区、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1680元-16635元;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峰峰矿区、武安市、磁县:1790元-16635元
2020年长治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及邯郸市有关规定,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邯公积金字〔2020〕24号),现将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最高缴存基数
根据邯郸市统计局2020年5月最新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邯郸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5545元。按照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规定,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16635元,较去年调高960元。
最低缴存基数
根据河北省人社局2019年11月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邯郸市所属县(市、区)最低缴存基数全部进行上调。具体如下:
2020年度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峰峰矿区、武安及磁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790元;
永年区、肥乡区、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680元;
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580元。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作调整,最高缴存比例仍为12%,最低缴存比例仍为5%,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原则上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