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每年都会根据新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全市工资水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廊坊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一起来看看。
2020年廊坊公积金缴存基数:1680元-22713元
2020年廊坊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廊公积金委[2019) 1号),现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下限
根据廊坊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852元(即月平均工资7571元),确定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713元,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020年度廊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廊坊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即1680元,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缴存基数计提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三、调整缴存基数程序
1.各单位应在缴纳2020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于2020年7月1日至31日间,调整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各单位填写《廊坊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审核表》、《廊坊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清册》 (报送Excel 电子表,报盘同时提供打印盖章表格一式两份)可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缴存基数调整通过后,各单位要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2、各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时,同时要对职工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及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