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及最低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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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每年都会根据新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全市工资水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吉林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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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3422.35元-17111.75元

2020年吉林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吉林市现将2020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月缴存额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缴存调整对象

吉林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二、缴存调整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开始,至2020年7月31日结束。

三、缴存基数确定

自2020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9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当年全年应发工资收入÷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根据吉林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8447元,确定我市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111.75元;下限为2019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22.35元。

四、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五、缴存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未按规定全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须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及比例调整业务。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完成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单位,缴存基数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须重新进行基数调整。

(四)2020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方式(已开通网厅业务单位),具体可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直接办理,如遇问题可联系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

(五)各单位应及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本人,以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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