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每年都会根据新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全市工资水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龙岩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一起来看看。
2020年龙岩市住房公积金基数:1720元-19713元
2020年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比例:5%-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50号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 6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龙岩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范围及政策规定
1.本次基数调整的范围为龙岩市2020年6月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类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 (闻建金管(2007) 7号)等文件规定,准确核对和填报职工的月缴存额。调整后的职工月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基数核定后的一个缴存年度内(本次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保持不变,一年一调。
3.工资总额构成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规定的口径计算,已纳入新基数构成中的上年度各项奖金、津贴、绩效,不得另行重复补缴。各单位不得以职工退休、调动、离职、死亡为由,为其补缴封存后未平摊入缴存基数的奖金、津贴、绩效等。
4.缴存单位应及时为退休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不得为已达到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办理新增开户。
5.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为5%,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个缴存比例。
6.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标准: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龙岩市所有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9713元(2019年龙岩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8850元×3倍:12个月~19713元,以四舍五入计算) ,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19713元×最高缴存比例12%~236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4732元。
7.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闽人社发(2019) 6号)执行,最低缴存比例为5%,市本级、新罗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72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720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86元,单位和个人合计172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58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570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79元,单位和个人合计158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42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420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71元,单位和个人合计142元) 。
8.月缴存额的统一计算方法:月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保曾整数,再乘以2。如其职工月工资基数为2572元,缴交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12%,月缴存额应为618元(2572元×12%—308. 64~309元, 309×2—6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