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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基层作风,做好微腐败自查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大家采纳!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思而学教育网的栏目!

篇一

“作风彰显形象,作风成就事业。武汉发展的宏伟蓝图已绘就,天时地利已俱备,关键在于‘人和’。”2月3日,打响全年工作局面“开门炮”的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如是阐述。

“改进作风正处于防止反弹、形成常态的关键期,越是关键时期越要扭住不放。”今日召开的武汉市纪委第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上,陈一新对党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下出的作风建设这一“先手棋”再次作出强调,并部署了创新开展基层作风巡查等我市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创造性工作。

新年伊始,两场全市性大会的接连部署,打出全市深化作风建设的“组合拳”:一方面向“新衙门作风”开刀,大力清除机关积弊;另一方面剑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蝇贪”“微腐败”。

谈优化机关作风建设

不能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让群众有获得感才是工作着力点

“这几年,我们抓作风的力度很大,但为什么老百姓对我们工作的评价还是不够高?这值得我们警惕和反思。”今日会上,陈一新再次谈到群众满意度问题。

春节上班后第一天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陈一新也曾专门提及这一问题,请与会领导干部共同思考:“群众评价不够高,是我们工作做得确实不好,还是工作成效没有让老百姓感受到?”他强调,要把群众获得感的提高作为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各项工作都不能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他要求,创新“互联网+评议”模式,实施全民大数据评议工程,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行业行风监督员、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机关部门处室和基层站所进行评议。对被评为年度“满意单位”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被评为年度“不满意单位”的,要采取约束措施;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主要责任人要就地免职,对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要进行问责,其主管部门“一把手”要承担领导责任。

越是关键时候越要扭住不放

不能让“新衙门作风”

成为阻碍武汉赶超发展的“绊脚石”

总结和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陈一新既肯定成绩,更正视问题。他指出,少数单位、少数干部作风老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又出现了“新衙门作风”,具体表现为服务不到位、进取不积极、工作不落实、担当不主动等。

“这些问题影响很坏,危害不小,是阻碍武汉赶超发展的‘绊脚石’。”他指出,当前,改进作风正处于防止反弹、形成常态的关键期,越是关键时候越要扭住不放。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真正警醒起来,坚定不移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攻坚战、持久战,促进风化成俗;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注意发现“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断其根绝其迹,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坚决整顿“新衙门作风”,形成正风提效的新常态。

打造问政平台升级版

领导干部要敢于喊出“向我看齐”

“好的党风政风是管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陈一新强调,领导干部是优化党风政风的“风向标”,抓住了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害。

他提出,要深入开展“一把手”问政,打造问政平台升级版。今年,武汉市将实行集中问政与常态问政相结合,选取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电视问政。陈一新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分内职责,“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好。“要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敢于喊出‘向我看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做到身教胜于言教,做好样子,带好队伍。”

他同时要求,全市每位干部都要树立“处处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意识,正视小问题,注意小细节,展现新作风,当好人民公仆。

开展重点工作“大比武”

每季度召开一次“拼搏赶超擂台会”

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了武汉奋力拼搏赶超的各项具体举措和目标。力戒空谈,崇尚实干,陈一新要求把市党代会各项重要决策部署清单化、项目化,逐一制定“施工图”、时间表,每项重点工作都要由市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和区参加,明确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

他具体部署,市委常委会每季度都要听取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拼搏赶超擂台会”,推动各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大比武”,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三年内没有一次评为优秀的干部

不得优先提拔

“‘官帽’要用于激励干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陈一新提出,要改革政绩考核办法,把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力度和成效作为检验干部实绩的主要依据,让想干事的有机会、敢干事的有舞台、会干事的有作为、不干事的撤下来。

建立完善干部干事创业激励奖惩机制,陈一新今日在市纪委第十三届二次全会上作出具体强调:对条块工作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的,要给予记功;对成绩优秀、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对三年内考核没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单位的,其主要负责人不得优先提拔;对三年内没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的干部,不得优先提拔,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武汉市还将开展“十大效能示范岗”“十大勤政廉政标兵”创建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引领各单位争一流、创品牌。

作风高压线要通上电

“谁损害武汉投资环境,就砸烂谁的饭碗!”

优化机关作风建设,激励和问责“双管齐下”。

陈一新强调,要抓紧制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作风这条高压线要通上电”。

“招商引资”作为今年我市拼搏赶超的一号工程,干部队伍作风是重要保障。陈一新要求,抓紧设立招商引资投诉处理中心,对损害发展软环境的行为零容忍。

他强调,对反映审批问题的必查,对项目迟迟不落地的要督查,对投资业主撤回在武汉投资的要倒查。今后凡是重大项目投资者有投诉的,对被投诉的干部要先停职再调查,经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谁损害武汉投资环境,就砸烂谁的饭碗!”

他同时要求,下决心抓一批负面典型案例,对不敢负责、执行不力、效率低下、作风不正等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促使广大干部引以为戒。

谈整治基层不正之风

“蝇贪”泛滥害如“虎”

“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

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创新开展基层作风巡查,加大对‘微腐败’和‘蝇贪’的查处力度”。今日会上,陈一新列举一组数据说明这项工作的必要性:武汉市纪检机关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的占到74.1%。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陈一新强调,解决基层作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尤为紧迫而重要。

创新开展基层作风巡查,是武汉市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探索、新创造。陈一新要求,市区两级抓紧部署,用好惩治“微腐败”和“拍苍蝇”的这一大利器,按照“哪里问题突出就巡查哪里”的要求,成立巡查专班,建立巡查机制,创新巡查方法,以基层作风巡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从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抓起

基层作风巡查聚焦三大突出问题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以人民为中心。陈一新强调,创新开展基层作风巡查,要从群众“最怨、最恨、最急、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事情做起,彻底杜绝“小鬼难缠”,认真整治“庸懒散慢”,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风。

他具体部署了基层作风巡查的三方面重点: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征地拆迁、村级“三资”监管、基层作风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既巡又查,既督又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力争年内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重点信访问题。

??聚焦扶贫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紧盯向惠农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物资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扶贫脱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对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放过,确保惠民为民政策不走样、不变味,不折不扣落地。

??聚焦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突出问题。把基层作风巡查这一“红色旋风”纳入“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过硬、全面进步。

篇二

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却仍然存在。随着中央脱贫攻坚力度的不断加大,坚决查处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一、“蝇贪蚁腐”的表现形式

(一)作风涣散、失职渎职型。部分基层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不及时、不到位;工作“庸懒散浮拖”,为民感情淡薄,遇事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如四川大竹开展治理“庸懒散浮拖”专项行动,发现部分基层干部上班不在状态,玩手机、打游戏、看电影、迟到、早退等问题,督促整改问题32件次,发放“效能监督卡”15张,36个单位68人次被约谈。

(二)追求利益、吃拿卡要型。在基层行政审批部门、议事决策机构、窗口服务单位中,部分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领导干部、关键岗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蝇贪蚁腐、借鸡下蛋等现象依然存在。如四川大竹某村干部用自己的摩托车载一村民到乡政府办事,收取车费100元,而正常车费不到20元;某村副主任收受申请低保户400元红包;某县级部门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接受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5次宴请。

(三)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型。部分基层干部“偷梁换柱”“改头换面”进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有的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宴会、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理由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借机收钱敛财。如四川大竹某镇中学借外出学习考察为由,组织毕业班教师到省外公款旅游;县城一医院违规向医护人员发放过节“慰问费”、购物卡,列支金额23万余元;十八大以来,大竹各级纪检组织累计查处违规操办或大操大办宴席30余起,涉事人员多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及事业单位干部。

(四)与民争利、虚报冒领型。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在落实低保等惠民政策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如四川大竹某村支部书记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贪污该村村道建设村民集资款3438元;8名村干部合伙私分修建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补偿款银行利息达12万余元;某镇医院医生伪造17名慢性病人门诊病历到县新农合办套取资金10万余元,被追究刑事责任;某村主任在办理该村失地农民社保时,违规把其中2个名额划拨给儿子的岳父岳母,侵害本该享受政策的村民利益。

二、“蝇贪蚁腐”的态势分析

(一)主体较广,遍布权力岗位。腐败的主体覆盖基层管钱、管事、管物的重要岗位,从一把手到关键岗位,从县职能部门到基层站所,从乡镇干部到村干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岗位:一是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干部。他们虽然权力不大,但国家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大多要经过他们,具有“拔毛”的便利条件。二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水电、气暖、车辆、户籍、殡葬等管理部门与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趁火打劫”的行为屡禁不绝。为了顺利“作案”,有些基层干部相互勾结,逐渐由单纯的个人腐败向集体“抱团”腐败演变。三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直接与村民打交道,对群众利益最容易“顺手牵羊”。

(二)手段多样,涉及领域广泛。从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以下9种类型:

“无中生有骗取型”,采取虚假报名、虚报面积、编造子虚乌有的工程项目等方式,骗取各种补偿款、救济款、补助金。

“欺上瞒下冒领型”,利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多老人小孩等因素,冒领国家扶贫、救灾、五保、粮食直补等专项资金。

“层层盘剥克扣型”,利用经手申办、发放救灾、优抚、土地征用补偿等款项的职务便利,克扣截留款物。

“内外勾结贪占型”,职能部门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会成员之间、甚至基层干部与不法商人之间勾结起来,共同贪污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独断专行任性型”,违反相关法律和程序,打政策的“擦边球”,擅自处置集体资产。“巧立名目索取型”,利用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户口办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逼迫群众上交各种“回扣”“手续费”“辛苦费”。

“优亲厚友偏袒型”,在民政救济、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中,违规为亲友谋取政策性补贴或优惠待遇。

“借用民俗敛财型”,借婚丧嫁娶、升学就业之机敛财,有的顶风大操大办,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有的虽然不办酒席但礼金照收不误。

“推诿扯皮刁难型”,因权设卡,生冷硬推,要求群众提供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各种“奇葩证明”,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三)领域宽泛,牟利无孔不入。涵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遍及各类强农惠民专项资金,渗透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

一是视财政专项资金为“唐僧肉”。粮食补贴、林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低保、救灾救助和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一旦被某些基层干部经手,就要“咬一口”,其中涉农资金是“重灾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二是将集体“三资”变成“囊中物”。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比较突出。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部分基层干部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据为己有。一些城郊地区征地拆迁案件高发频发,往往数额惊人。

三是把群众当作“砧上鱼”。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甚至勒索盘剥。

三、产生“蝇贪蚁腐”的原因分析

(一)文化素质不高导致法纪意识淡薄。当前,基层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平时疏于政治理论学习,法纪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知触犯了党纪国法。在该县查处某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私分“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征用补偿款银行利息时,有的村干部还自以为只是将活期存款的低息改为结构性存款的高息,其中的利息差属辛劳所得,殊不知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二)“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人情腐败”。调研中发现,由错误人情观念所导致的社会现象成为影响乡村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文化阴霾”。大家以会“跑事儿”为荣、热衷于与官“搭上话”、信奉“朝中有人好办事”。在个别乡村,通过请客送礼等手段获得低保资格被看作是“有关系有身份”的标志。一些人手中的权利变成为别人谋私利的武器,甚至习惯打着礼节、情意的幌子进行贪腐勾当,让“人情观念”成为滋生贪腐的土壤,“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了“人情腐败”。

(三)机制制度不完善致使监督乏力。目前基层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村(社区)干部热衷于“钻空子”、“打擦边球”。特别是一些偏远山村宗族势力仍然存在,村(社区)干部“一言堂”“家长制”作风较重,致使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有的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有的财务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甚至和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共同违反财经纪律。

(四)主动担责履责不够降低执纪质效。有的基层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同级纪委心存顾虑或碍于情面,监督流于形式;有的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村组干部认为“天高皇帝远”,我行我素,任意妄为。有的基层党委习惯将一些“老大难”工作交由基层纪委推动,常常被动“越位”;部分基层纪委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工作中脱离出来,时时主动“错位”,导致“三转”不到位,执纪问责拈轻避重,没有把纪律真正挺起来、严起来。

四、对策及建议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追究。

一要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强化乡镇纪委监督责任。配强配齐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经费。积极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破保纪检干部敢监督、善监督,对基层腐败问题敢“亮剑”、敢查处。将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向基层延伸。各村(社区)干部,部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所属纪检组织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和测评。

三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原则合理配置权力,细化责任内容,开列“责任清单”、“问责清单”。同时建立科学、客观、具体、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健全问责配套制度,建立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敢于改革创新、敢于担责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四类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要把以下“四类”情况作为治理的重点:

重点人员,即已经蜕变为“苍蝇”的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县乡和街道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

重点领域,即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开发;

重点地区,即欠发达地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的、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集体财产较多的;

重点问题,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蝇贪蚁腐”式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探索开展治理“蝇贪蚁腐”式腐败专项巡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专题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蝇贪蚁腐”式腐败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三)加强基层治理,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制度。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解决基层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等问题,督促基层党政机关规范各项权力,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压缩基层干部权力寻租空间。

二是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欠发达地区乡镇财政收入,给足该给的、留够该留的,切实保障并逐步提高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干部的福利待遇。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

三是完善监督制约。强化集体财产监管,探索建立“接地气”的集体经济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基层财务审计工作,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集体财产的审计力度。把乡镇政务、村务“搬上网”,实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信息发布机制,增加监督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增强党内法规在基层的针对性。要综合考虑群众纪律条款在基层的适用性、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衔接、基层非党员、非行政机关公务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等问题。

(四)强化纪律审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加强乡镇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推行乡镇片区联合、部门系统联合和乡镇与部门交叉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执纪力量,重点从“查违法”转向“查违纪”,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是排除纪律审查干扰因素。建立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和插手案件登记汇报制度,对违规过问、插手案件情节较轻的,将过问情况登记备案,作为考核该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罢免领导职务;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因包庇同伙、亲属违法犯罪行为而插手办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发挥纪律审查治本作用。在腐败案件的惩治上,既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也要进行组织处理、经济处理、法治处理,还要纳入道德处理,无论案件大小都应在电视栏目和相关报刊予以公开曝光;要把党纪政纪处理与法治处理剥离开,党纪政纪处理不能代替或抵减法治处理;加大党纪政纪处理力度,对于买官卖官现象,一经查出,级别“归零”。同时强化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将查处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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