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剖析发言材料【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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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班子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剖析发言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班子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剖析发言材料1】

当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突显了制度的优势和体制的优势,显示了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巨大创造力,但同时由于受固有思维的约束,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受地理环境的影响,当前脱贫攻坚和今后的扶贫开发还面临一些突出矛盾。

一、非贫困村与贫困村的工作推进不平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财力有限,各区县在短时间内集中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集中投放到贫困村,形成集聚效应,一些社会资金项目也纷纷落地贫困村,这给当地群众带去了重大利好。但是,这在客观上压缩了其他非贫困村获得资源的空间,非贫困村成为了各类投资的死角,政府资金和行业部门的资源相对去得较少,有的甚至基本没有,加之社会资金也去的少,这部分村自身又没有资金投入,导致部分非贫困村的脱贫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二、到人到户政策依然有死角。一是部分困难群众子女条件比较好,但又没有实际履行赡养义务,这些老人有的没有被评为贫困户,有的也因此享受不到低保政策,形成事实上的贫困。二是现有医保政策难以覆盖所有病种,一些患慢性病的人群既不是政策规定的慢性病种,也没有住院治疗,相关医保政策都享受不了,医疗实际负担仍然较重。三是现有教育资助政策特别是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主要是一次性的多,可持续的资助政策还不配套。而一些家长又受传统思想影响,不愿接受助学贷款,致使其贫困问题还无法得到根本扭转。

三、贫困地区持续增收的产业短期内难以发挥作用。一是由于扶贫产业基础薄弱,加之受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的多重影响,产业要做大做强还比较困难,因此带动性不够。二是一些产业是脱贫攻坚以来才发展起来的,短期内很难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对贫困群众的增收带来影响,而真正能使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还比较少。三是一些产业的利益连接存在风险。由于一些项目没有产生实际的经济效益,即使实现了所谓的短期分红,但这是建立在大量政府补贴基础上的,一旦遇到市场风险,其资金风险、社会风险、法律和道德风险都难以预估。

四、少数贫困群众“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不同程度存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社会、媒体也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工作,贫困群众在享受到阳光雨露的同时,少数贫困群众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个别贫困家庭期望在这轮脱贫攻坚中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尤其是希望一些长期积淀下来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素质提升等问题能够在短时间内均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脱贫攻坚战是亲自吹响的进军号,能否打赢这场硬仗,是能否与*同志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试金石,是能否扎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金钢钻。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统筹整合政策、社会、人力等各方资源,齐心协力、克难攻坚。

(一)健全和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下大力做好产业增收大文章。加大行业部门资源整合力度,持续增加对贫困地区产业投入,重点围绕乡村旅游、资产收益、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积极培育扶贫新业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社、大户等带动贫困群众作为享受政策扶持的主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实施股份合作、联户经营、代养托管、借一还一、订单生产等增收模式,帮助和指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实现稳定增收。

(二)着力正面激励,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一是充分利用10月17日第三个扶贫日纪念活动,广泛宣传表彰近年来、尤其是去年全市脱贫攻坚以来,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来。二是在区县、乡镇和村三级干部换届中,优先选拔使用一批在脱贫攻坚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脱贫攻坚用人环境。三是通过各类媒体开设专栏,集中宣传一批脱贫攻坚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激发正能量,全力推进脱贫工作。

(三)及时动态调整,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脱贫攻坚的阳光雨露。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统一部署,统筹指导做好我市2017年度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及时把因灾、因病等返贫群众识别出来,纳入扶持对象,持续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

(四)抓细抓小、从严从紧、赶早赶快做好迎接国家脱贫验收工作。对今年全市脱贫验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总结2015年脱贫验收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优化验收程序和办法,督促各区县及早展开脱贫验收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按照较真、逗硬、从严的要求,实事求是做好市级层面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用验收准备工作来推动年底前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最终形成经得起国家检验、经得起人民群众信服、能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验收结论。

(五)积极探索,建立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着眼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系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立足重庆体制优势和五大功能区域特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形成我市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分别征求区县和市级部门的意见建议,近期将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保我市脱贫工作既高质量完成当前的硬性任务,又着眼长远,从全市统筹的角度,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为我市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班子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剖析发言材料2】

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安徽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形成脱贫攻坚政策“组合拳”。近年来,全省上下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不断创新机制,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巩固与扩大现有的扶贫攻坚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在攻坚克难、精准施策上下功夫。

扶贫攻坚的成效与难题

安徽扶贫攻坚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贫困人口明显减少。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790.2万人下降到2015年的309万人,减少481.2万人。2017年,安徽实现103万贫困人口脱贫、1077个贫困村出列。二是贫困县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1年的5195.7元增加到2015年的8915元,年均增长11.4%,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三是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近期,我们在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当涂县,滁州市定远县、阜阳市利辛县、六安市金寨县等地进行课题调研。调研发现,脱贫攻坚仍存在一些“硬骨头”,面临一些难题需要破解:一是如何使用好扶贫资金?目前五级财政均设立了专项资金,加之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还有配套的项目资金,整体经费投入相当可观。然而,扶贫资金不是救济金,而是要投在好的项目上,让贫困户通过参与项目建设来实现脱贫。但现实中,由于贫困户大都劳动能力有限,很难找到适合的项目,这就造成很多地区扶贫资金闲置在账上,形成“有钱难花”的尴尬。二是如何使脱贫项目落地生根?除适合贫困户的项目少之外,一些扶贫项目在设计之初偏理想化,导致“叫好不叫座”。如金融扶贫工作在双向互动上存在脱节,一方面,商业银行作为营利企业,本身对公益性扶贫工作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贫困户基于自身原因而对贷款兴趣不大,导致金融扶贫工作在一些地区难以进行下去。三是如何使脱贫效果更可持续?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取决于扶贫项目的前景,这要求事先充分论证、事中即时跟进调整、事后妥善管理。如目前推广的“一村一品”项目,其从产品设计到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均需要企业化的管理来保证项目持续性;被广泛推行的“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建设、维护、管理等很多环节,也需要企业化运作。在当前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匮乏、管理机制仍较落后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还是一大难题。

破解难题的思路与对策

破解上述三大难题,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筑牢自我提升、集体带动与政府兜底这“三重保障”。同时,要创新机制,努力实现政府投入扶贫资源的产出率和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的“两个最大化”。

做强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自我提升是脱贫工作最为理想的模式,目前较为普遍的做法是财政补贴资金,为贫困户提供“菜单式扶贫”,如支持他们养猪、种菜等。当贫困户无法实现自我脱贫时,集体的带动作用便至关重要。做强集体经济的重点在于以村集体为引导,在扶贫专项资金与贫困户之间架构“中介载体”,实现产业化扶贫和公司化运营。目前各地的“一村一品”“光伏发电”等特色产业项目,基本上都是利用其做强集体经济,将“蛋糕”做大,并在分配时偏重贫困户,从而增强扶贫工作的可持续性和“再造血”功能。

尊重经济规律,引导资本下乡。脱贫攻坚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各级政府为脱贫攻坚提供“第一推动”和兜底工作义不容辞。但在未来的脱贫保障体系中,政府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更多的是承担政策和法律规则提供者的角色。具体而言,在资金投入上,可将扶贫专项资金作为入股、入伙资金,与当地龙头企业联合,以贫困户为股东,通过打造特色产业项目而产生的收益,进一步将收益分红给贫困户,最终以发展特色农业生产、特色旅游业等来解决扶贫项目难落地、扶贫资金难落实的问题。在资金保障上,创新担保方式和发展“三农”保险业务。实行“贴改保”,即聚零为整,将上级政府划拨的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用于建立担保基金或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为贫困户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缴纳 “三农”保险,提高对扶贫产业的保费补贴率,增强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抗风险功能。

加大权责下放,促进部门协调。县、乡两级政府更能精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让县、乡两级政府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在执行政策过程中提高针对性与创造性。扶贫开发项目实施主体较多,政府应在其中“穿针引线”,加强扶贫办、财政局、农发委、金融、农业、土地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合理配置各部门的权责利,减轻各参与单位的负担与成本。

建立容错机制,允许先行先试。对于那些理论上合理、实践中可行的地方性扶贫创新举措,应有建立容错机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如针对部分贫苦户的行为能力、信用状况等不符合银行标准版授信资格的问题,可否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方式加以解决,等等。在具体操作中,政府可通过采购社会服务等方式引进一些中介机构,如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对扶贫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等核心问题进行论证,出具相关意见,并鼓励中介机构参与项目的运作全程,以增强贫困户对扶贫项目的信任度,增强扶贫项目的科学性。

健全监督制度,实行严格考核。 2015年,安徽省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严防资金“跑冒滴漏”与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未能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这些举措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已取得良好效果。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监督与考核等机制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与完善,并加大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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