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国之大敌,党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政风的好坏,事关人心向背。党的十六大报告再一次告诫全党同志“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本要素,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党员素质和作用发挥在相当程度上支撑着执政党的执政,直接关系到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程度的高低。政党执政“合法性”程度的高低,取决于人民对执政党活动的认可度。中国共产党上台执政的“合法性”,不仅是因为党的纲领主张代表了全民族和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而且是靠无数党员为实现党的纲领英勇斗争争来的。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员以自己的前赴后继,流血牺牲,使我们党赢得了人民的高度信任和拥护,确立了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并具有极高的政治权威。
(二)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党员是党的事业的承担者和实现者,党的全部理论、全部政策都要由党员来贯彻实施,没有党员,党的一切纲领和政策都无从付诸于社会实践。党员素质和作用的发挥对党的执政活动有直接影响。
执政党要有效执政,必须巩固执政基础,扩大党对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影响力,把执政党的根基牢牢扎在社会之中。这有赖于全体党员的积极活动与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途径,就是通过广大基层党员了解群众意愿,反映群众要求,使党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党员分布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遍布于各个行业,生活于各种人群之中,同群众有着广泛而直接的联系。他们比较容易了解群众的思想情绪,容易把握住群众的意愿要求,能够为党的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制定决策提供实际依据,使党的政策更能反映民意,代表民意。同时,党员又能够紧密联系实际,帮助群众了解掌握党的政策,使党的决策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所赞同、所接受,并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执政党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
要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很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障碍、创造条件。改革的过程就是调整利益的过程,这触及到千家万户,人人概莫能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里,我国社会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在协调整合社会利益方面,执政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度,这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执政党协调兼顾利益的难度越大,越需要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与信任。这就严重地考验着党和人民群众的坚强团结与血肉联系,检验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威信和人心凝聚力。在许多情况下,群众不是只听上面宣传怎么说,更多的是看党员干部怎么干。群众怎么做,往往取决于党员做得怎么样。党员带头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带头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带头舍弃自己的个人利益,处处为群众着想、为大局着想,就会在群众中产生强大的榜样示范作用,群众就会把党员当作自己的贴心人,党组织就有活力,就有分量,有号召力。这就能够影响、带动群众理解执行改革政策,为推进改革,解决各种复杂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心理条件。
二、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一)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加强思想教育
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决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抵御种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要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章程,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政策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务实每个工作环节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奖惩严肃有力,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与手段。一是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四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创新。要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配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舆论宣传部门的联系,形成落实责任制的整体合力。对违反责任制的及时检举揭发,用民主管理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加强廉政监督,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加强廉政监督、健全约束机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要环节。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摆正搞活经济与监督的关系,防止出现几个误区:一是监督至上、机械割裂的误区。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与发展经济割裂开来,就监督而监督,对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和真正含义认识不足;二是相互对立、水火不容的误区。认为要搞活就不可能廉洁,要廉洁就不可能搞活,把发展经济与监督制约对立起来,放在了水火不相容的位置;三是“重活轻廉”的误区。有人把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片面理解为要想搞活经济政策上必须放宽、纪律上必须松绑,强调搞活而忽视廉洁。四是“只廉不活”的误区。有的把一些属于正常范围搞活经营的手段也看成是腐败行为,束缚了大家的手脚,使企业僵化,缺乏活力,造成宁可不活,不可不廉,不越雷池一步,缩手缩脚的局面。这些误区的存在,势必会影响我们的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也势必影响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和效果。
(四)加大惩处力度,预防腐败现象
坚决惩治腐败是我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只有抓好从严惩治,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坚定不移地把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