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又到了集中办理档案人事代理的时间。很多毕业生不了解档案的重要性,在这段时间内忙着找工作、考研,忽视了对自己档案的保管,最终成为“弃档族”。胶州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当前情况下,档案直接关系到毕业生个人的切身利益,档案如何处置千万不能忽视,否则将耽误工作后评定职称,减少工龄。
毕业生中多“弃档族”
7月7日,记者来到胶州市人力资源大厅,见到前来办理业务的小肖。在交谈中,小肖告诉记者,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什么地方,“档案里都有啥?重要吗?放在哪?我从来没有单位要过档案。”谈到如何处置自己的档案,已经从大学毕业三年的小李告诉记者,自己单位没有找自己要过档案,“现在如果不去正规的单位,根本没有人找你要档案,对我来说,档案根本没有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与小肖和小李一样,很多毕业生并不清楚档案应该如何存放,一些往届毕业生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每年毕业生中都会产生一些“弃档族”,一些学校为了图方便和节省成本,将档案密封后交给毕业生个人。很多毕业生所在的单位由于没有资格接收档案,或者单位不要求档案审查,从毕业之日起,档案一直躺在毕业生家里“睡大觉”。
档案其实很重要
“很多毕业生不知道档案有哪些重要性。”胶州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高校毕业生档案非常重要,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和工作表现,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由其学籍档案转化而来的,是个人学习成长经历的真实记录,是为本人提供相关人事服务的重要依据。毕业后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购买经济适用房、出国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子女申报生育指标及户口,都可能会用到档案。高校毕业生通过签订就业协议、灵活就业等途径获得报到证,并放入学籍档案中,由学校转递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管理的人才交流机构后,毕业生学籍档案才正式成为人事档案,真正地发挥作用。因此,毕业生档案是转变成为人事档案的基础。
那么,档案能放在毕业生自己手里吗?高校能将档案交给个人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而教育部发布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则表示,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毕业生要妥善处置档案
对此,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毕业生,毕业后应尽快将档案转至单位或就业服务部门及人才代理机构等人事部门,避免给自己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同时,大学毕业生在见习一年期满后,应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而不应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后就不再过问。而对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其户口与档案可以申请派回生源地,其户档的迁移、转递流程与参加派遣的同学一样;也可以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须缴纳一定费用,由学生本人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获得准许后将调档函及相关材料交与学校,学校为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如果不想将档案留学校,一般来讲,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到教育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者人事部门及其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档案代理手续。
“如毕业生档案统一由学校负责送交,须本人及时和学校沟通确认,确保学校将本人档案及时送交到该中心。”该工作人员表示省外院校毕业生如已确定学校已将档案发至该中心,但档案室人员没有查到档案信息的情况时,需由学生咨询毕业学校明确档案发放时间及转递地址,确定档案是以哪种形式进行转递的,查明机要号或快递号再进行详细查询档案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