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教师值班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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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实行门卫、教师、中层领导三结合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8:00--17:00。

二、周六、周日及“国庆”、“元旦”、“五一”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学期内的假期值班人员为当周的值周教师,其它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学校统一排定。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在自己办公室值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和其它值班教师调好时间,或交代好有关职责由其它值班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离岗。不做私活。

四、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值班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的巡查、上级来电来文的接听与记录、来访人员的接待与反映情况的登记以及其它偶发事件的处理或汇报等工作,每天要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严禁做与工作值班无关的事情。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五、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六、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主要的来电来文或来访情况、无法处理的偶发事项,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七、要做好值班的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值班任务后,要在当天傍晚把有关值班材料交到传达室,下一值班人员于次日早上到传达室领取值班材料。不准把材料留于办公室,影响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篇二】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学校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节假日实行由校领导带班,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二、节假日值班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工作认真,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

三、值班期间要至少上下午各一次巡查护校行为,检查办公室、教室门窗是否锁好、公物有无损坏、有无火灾隐患及有无水、电浪费现象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会同传达室人员做应急处理。

四、值班期间要作好接收上级通知、接听电话、报刊杂志信件收发等工作;禁止闲散人员入校。对来客问明缘由,办理登记手续。

五、上级的通知、文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

六、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上岗,非经学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班。

七、值班人员下班前要再次对学校全面巡查,并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做好值班情况记录。下班时做好交接手续。

八、若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学校公物损坏及水、电浪费现象发生,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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