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之闯红灯处罚标准:
闯红灯
罚200元、扣6分
2012年上半年,全国查处闯红灯交通违法数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5%;2011年,全国因闯红灯导致的车祸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对闯红灯的扣分“加码”。12月23日,成都的“闯红灯”处罚标准正式公布:罚款200元、扣6分,是现在罚款100元、扣3分标准的2倍。当然,对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黄、红灯受到了处罚,可提起行政复议,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
红灯亮
闯红灯
罚款200元、扣6分
红灯亮
车轮压线,立刻刹停
按“不按规定停车”处罚,拟罚20元至200元、扣2分
红灯亮
车轮过线,又后退
按“不按规定停车”处罚,拟罚20元至200元、扣2分
处罚与闯红灯一样
黄灯亮
整车越过停止线
√ 黄灯开闪,快速开向前,不处罚
x 黄灯开闪,停车,影响到交通就按“不按规定停车”处罚
黄灯亮
车身骑上停止线
√ 黄灯开闪,停车,不处罚
x 黄灯开闪,冲线,处罚
黄灯亮
车头未过停止线
√ 黄灯开闪,停车,不处罚
x 黄灯开闪,冲线,处罚
校车违法
罚款200元、扣2分:①改变规定的行驶路线;②途中随意让学生上、下车; ③在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 ④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⑤驾驶人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不避让行人
最高罚款200元、扣3分
直行、左右转、掉头的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现在是罚款50元、扣2分,新规要求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