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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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审议

婚假天数有没有变化,二孩的产假会不会缩短,陪产假会不会因此取消……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昨天,记者获悉,今年3月下旬召开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审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7.63万家庭申请二孩

今年,二孩政策全面放开。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王咏红表示,“十二五”期间,生育政策的调整幅度前所未有。去年一年,“单独二孩”政策平稳实施,江苏共受理符合政策的再生育申请7.63万例。

据介绍,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加上猴年的关系,,江苏可能会多生10万娃娃。这给妇幼健康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带来新的考验。二胎生育年龄增长,产妇数量增加,高危的比例也会增加。王咏红表示,江苏省将加强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引导其他医疗机构增设产儿科住院床位,加大产科、儿科和助产士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能力建设,保障母婴安全。

生二娃产假缩短吗?

2月,上海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3月起婚假天数为10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0天。

记者获悉,今年3月下旬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审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已赴苏州、盐城市开展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调研。在当地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就“修正案(草案)”中关于明确江苏“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情形规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要调整或重新制定的配套制度、配套推进江苏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制度等内容认真听取了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不管是否晚婚,江苏婚假拟统一延长10天,再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共13天;不管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拟128天;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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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上海昨天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下月起婚假天数为10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0天。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江苏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他透露,《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中,关于婚假、产假、配偶的陪产假都在本次修订的范围中。江苏省人大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拟在3月下旬上省人大常委会讨论。

省份 婚假 产假 陪产假(护理假)

天津 3天 128天 7天

山西 30天 158天 15天

浙江 3天 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158天 10天(异地生活20天)

福建 15天 158~180天 15天

江西 3天 158天 15天

山东 3天 158天 7天

湖北 3天 128天 15天

广东 3天 128天 15天

广西 3天 148天 25天

四川 3天 158天 20天

宁夏 3天 158天 25天

上海 10天 128天 10天

在此前有省份取消了晚婚假后,在上个月的江苏省和南京市两会上,这也成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所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代表委员们建议婚假改为7天,“结婚是人生大事,3天婚假少了点,要是双方老家都在外地,3天光举行婚礼可能都来不及。”同时建议江苏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前,先征求一下公众的意见建议。

江苏的晚婚假会取消吗?昨天,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江苏的婚假天数有望不减,今后也不再提“晚婚假”这一说法,以后就是婚假。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10天。再加上法定的3天,目前江苏的晚婚假共计13天。江苏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晚婚人群已占多数的情况下,江苏在政策调整过程中,应保持福利措施的延续性,同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婚假天数不做减法的指导精神,修订地方计生条例。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男性也有护理假,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对此,江苏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将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在江苏,拟把原“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只要符合政策规定,都有望是128天。也就是说,不管你是生一孩,还是生二孩,女性有望均享受128天产假。同样,配偶的10天护理假也有望保留。但这些假怎么休现在都尚未最终确定。据悉,省卫计委已将《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报送到省政府办公厅,等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到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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