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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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求真务实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县局领导和县局机关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中央、省、市、县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执行,作出原则性规定的要从严执行,未作具体规定的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务求取得实效。

一、切实改进作风,指导服务基层

1、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尽量避免多个领导同时或重复到一个地方、一条线路去考察调研。县局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基层分局陪同人员仅限分局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专管员。考察调研汇报要讲真话、报实情,反映真实情况,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2、统筹安排工作,切实服务基层。凡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各股室安排部署基层工作要切合实际,多指导,少形式,重服务,早安排,抓落实。

3、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县局领导干部“一挂五联”结对帮扶制度,县局领导每人蹲挂一个以上基层分局,联系一个基层分局监管网格,联系一户包村点困难户,联系一名困难干部职工,联系一户企业,联系一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结对帮扶,了解民意,增进感情。县局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下基层,和基层干部群众谈心交流,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基层值班,杜绝“走读”现象。要坚持农村基层分局24小时值班制度,城区分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农村分局干部每周在分局住宿不得少于2天。基层分局值班固定电话、全局中层以上干部手机要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

二、切实改进文风,杜绝形式主义

5、精减红头文件,提高文件质量。严格执行公文管理办法,能不发文尽量不发文,能发短文不发长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各股室一般、临时性通知,不下发红头文件,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通知。

6、减少纸质文件,共享电子文档。系统内一般性的文件材料、资料,尽量利用网络传送、共享电子文档,减少纸质文件材料(需要存档备查的文件材料除外)。

三、切实改进会风,力求简约高效

7、严格审批制度,减少会议活动。确需召开会议,要报经县局主要领导批准。除全局性会议外,业务工作会议、各类座谈会、汇报会等一般不设主席台,确需设立的,只安排讲话领导和主持人就座。

8、降低会务标准,控制会议规模。所有会议安排在县局召开,不得到宾馆等高档场所召开会议。除特殊情况外,双休日、节假日、晚上不召开会议,做到会议不超时、不拖会。确有必要召开工作现场会、交流会议、联席联谊会议、座谈会议,须经批准,并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议时间、接待标准。会场不摆放鲜花、香烟、水果,不发纪念品、包、笔、笔记本等物品。本局参会人员参加县局会议不安排用餐。

9、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不讲套话空话,讲真话短话,讲管用的话,提倡脱稿讲话,领导讲话控制在40分钟以内,不超过一个小时。汇报一般控制在15分钟,发言一般控制在8分钟以内。除大型会议外,原则上不印发领导讲话材料,开门见山布置工作、研讨解决问题。

四、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开源节流

10、严格财务审核,杜绝铺张浪费。严格财务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消费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的工作方式。办公室无人时不开电脑、不开灯和空调,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空调不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门窗。办公费、邮电费、住宿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保险等公务消费一律用公务卡支付。

11、简化接待程序,尽量轻车简从。接待上级领导和县局领导下基层时,县局和基层分局均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到辖区边界和高速公路出口迎送,不摆放鲜花和列队迎送,除工作需要外不邀请地方领导陪同。不得安排接见、合影、参观旅游景点、歌舞等休闲娱乐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或接受礼金、纪念品、土特产、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贵重礼品。

12、严格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县局接待来客住宿安排在政府定点宾馆,不安排套间,宾馆房间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严禁“同城吃请”和内部聚餐,来客一律安排在食堂用餐,以家常菜为主,公务接待自助餐按照六菜一汤、两个主食标准进行,简单工作餐按照四菜一汤的标准执行。经批准在宾馆、酒店用餐的,不得上甲鱼、燕、鲍、翅和野生动物等高档菜肴,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确需安排香烟、酒水的,以江西本土香烟、酒水为主,不得使用高档烟酒。接待单位除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对口股室负责人外,其他领导不陪餐。县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到基层分局检查指导工作,不得接受宴请,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分局用餐,一律安排在分局食堂,严格执行“四菜一汤”标准,不准到经营性娱乐、健身等服务场所消费。

五、严格用车标准,规范公车管理

13、严格用车标准,严禁提高配置。严格执行省工商局下发的《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车辆、配置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严禁在没有办理车辆定编手续或以地方政府采购的名义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车辆原则上只能配国产汽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县(区)局限配置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6万元(含)以内的国产轿车。

执法用车配置标准: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7.5万元(含)以内的国产汽车。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适当提高配置标准的,必须报省局审批。

14、严格规范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为:行政公务、市场监管、行政执行以及后勤服务。未经批准,任何公务车辆不得随意出借(租)给其他单位或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在休息时间、休息日和节假日一律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车辆入库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当作个人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单位干部确有特殊情况要使用公车的必须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且车辆运行费用由本人负担。

六、坚持政府采购,控制基建成本

15、严格执行政策,实行阳光采购。要购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办公设备,必须经“三重一大”议事程序通过后,由局物品采购领导小组会同负责政府采购和财务部门一同办理有关手续,信息化设备应以实用为主,不得超标准购买高价格、高配置、高性能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通讯设备等。

16、坚持因地制宜,节约基建成本。局基建维修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办公用房建设的申报,严格控制征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的原则。综合业务用房的装修应遵循简朴适用、安全美观的原则。装修材料选择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得使用高档装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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