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全文
更新:2017-04-26 17:34:44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导语: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欢迎参考。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
(一)环境质量监测;
(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四)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 环境监测工作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定职责。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建直属环境监测机构,并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三)建立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审核和检查制度;
(四)组织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五)依法组建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网络管理制度,组织网络运行管理;
(六)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研究、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适时组建直属跨界环境监测机构。
第五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具体承担下列主要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
(一)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二)承担环境监测网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
(三)负责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
(四)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以及国际合作和交流;
(五)承担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
第六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依法制定统一的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
有关部门间环境监测结果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协调后统一发布。
环境监测信息未经依法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布或者透露。
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依据本办法取得的环境监测数据,应当作为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目标责任考核等环境管理的依据。
第九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环境监测的代表性分别负责组织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环境监测网,并分别委托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负责运行。
第十条 环境监测网由各环境监测要素的点位(断面)组成。
环境监测点位(断面)的设置、变更、运行,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各大水系或者区域的点位(断面),属于国家级环境监测网。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其所属的环境保护部门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
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环境监测业务相适应的能力和条件,并按照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规定的要求和时限,逐步达到国家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标准。
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组织的环境监测岗位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测质量进行审核和检查。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环境监测,并建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监测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对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对环境监测数据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环境监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定期将监测数据逐级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制度。
第十五条 环境监测工作,应当使用统一标志。
环境监测人员佩戴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站点设立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车辆印制环境监测标志,环境监测报告附具环境监测标志。
环境监测统一标志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盗窃环境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将环境监测网建设投资、运行经费等环境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
(二)拒报或者两次以上不按照规定的时限报送环境监测数据的;
(三)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
(四)擅自对外公布环境监测信息的。
第十九条 排污者拒绝、阻挠环境监测工作人员进行环境监测活动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损毁、盗窃环境监测设施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必须按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排污状况自我监测。
排污者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检查符合国家规定的能力要求和技术条件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的排污者,应当委托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接受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所从事的监测活动,所需经费由委托方承担,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是指非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机构,可以自愿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申请证明其具备相适应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经认定合格者,即为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
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辐射环境监测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2017年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行政处罚 令…[详情]
关于2017年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内容大全
环境行政管理是指国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宣传教育等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规划、调控和监督,以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目的的行政管理活动。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欢迎大家阅读!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详情]
2017年葫芦岛市海洋环境保护实施办法全文
现将《葫芦岛市海洋环境保护实施办法》予以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葫芦岛市海洋环境保护实施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葫芦岛市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在葫芦岛市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详情]
2017年云南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最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云南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保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目标,推行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第三条“责任书..…[详情]
贵州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贵州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保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单位,与被考核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详情]
2017年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汇总】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我部制定了《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质量,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结合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详情]
2017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全文】
《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已经2017年4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提高气象监测、预报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本办法所称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详情]
2017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负责.各级计委在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选址报告和初步设计时,应与环境保护部门磋商,确保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其他经济和技术问题一并作出决定。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必须把环境保护设施所需的投资、设备、材料等与主体工程一起安排。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详情]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详情]
2017年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详情]
2017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5 第一条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详情]
2017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31号令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详情]
2017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解读
中国环境报: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环境信息公开,从公开的主体来看,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开其制作或获取的环境信息,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公开其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与环境影响有关的信息。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依据是《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以及原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颁布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环境保护部2013年印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设立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章,以鼓励企业自愿..…[详情]
2017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中国环境报: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一是制定《办法》是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格的法律制度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本前提和工作框架。 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可以责令限制生..…[详情]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 为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能在各层次分解、并有效实施,最终得以实现,特指定本办法。 质量目标分解. 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遵纪守法、服务优质、环境优先、诚信务实,以人为本、管理严谨,质量求精、与时俱进,打造一流品牌。 质量目标:. 服务质量满意率达到%;. 清洁合格率%;. 业主回访率%;. ..…[详情]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一)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二)城区各路段责任区责任单位;(三)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二、考核办法(一)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定期和随机考核相结合,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路段责任单..…[详情]
环境监察支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环境监察支队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一条为规范聘用人员的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条我支队聘用人员试用、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等事项除支队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办法执行。 三条聘用人员均应遵守支队一切规章制度及本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四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正式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环境监察协管员。 五条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详情]
社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与建设考核奖罚办法
社区环境卫生考核管理与建设考核奖罚办法一、工作原则:、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社区落实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确保通过市、区、街道环境卫生日检查、周检查。、体制完善:各社区不断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层和工作层建设,正常运作、量入为出、自负盈亏。、领导重视: 各社区要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齐抓管。街道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各社区能否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社区干部工作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与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