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制员工能被辞退吗
合同制员工如果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对合同制员工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制员工与编制员工的区别
编制是国家为避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任意增加工作人员的人数,来控制国家财产开支的措施。国家财政以及人事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各单位的岗位和人数,并且登记在册,这就是编制。如果某个机关擅自招收人员,国家的财政不予开支,被擅自招收进来的人员的工资将只能由该单位自行解决,而被擅自招收进来的人员即为不在编的人员。这些被擅自招收进来的不在编人员,虽然也能在该单位工作,但在实际上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能视为该单位招录的员工,只可参照企业员工的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同员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来调整单位与员工的关系,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即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合同制则具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的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以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合同制的工作和编制的工作,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工作的稳定性,因为合同制的工作期限是按由合同约定的时间来执行的,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权不继续签订用工合同。而编制的工作的工作期限是到你退休为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制和事业编制是两个概念。首先成为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然后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需要跟单位签聘任合同。
三、合同制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
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