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最新版】

更新:2017-12-25 17:44:08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欢迎阅读!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00元(全国统一价)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2015年度)的20倍,即623900元。

  2、丧葬费: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杭州市为例:2015年上半年平均职工工资(全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待权威发布)为4831×6=2898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4、 食宿费:【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 康复性治疗费:【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7、 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生活护理费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9、伤残待遇 (按以下伤残级别分情况计算)

  A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B 五级、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浙江省标准】【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浙江省标准》】【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单位支付】

  C 七级至十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浙江省标准】【7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10级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浙江省标准】【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2017年工人伤亡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7年工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工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欢迎参考!…[详情]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项目标准表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详情]

2017年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包括什么

  温馨提示: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信息为准!…[详情]

2017年职工所能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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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第7次提高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青海省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详情]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7年起执行

 人有三急,上厕所这事应该是再正常不过了,但如果是在上班期间上厕所,不幸如厕发生意外,尽管很尴尬,但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呢……近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工伤所指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包括哪些情形等争议性问题明确细化。明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  上厕所去茶水间摔伤算工伤  某超市职工王某,有一天工间休息的时候,在上厕所的过程中摔伤,不慎骨折。她是否属于工伤呢?  以前,这是有争议性的问题。此次,江苏在《意见》中非常明确,因工..…[详情]

2017年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实施细则全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苏人社规〔2016〕3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妥善解决工伤保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我省工伤保险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能初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及符合其他申请条件..…[详情]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7年起执行

  江苏《工伤保险条例》2017年起执行  人有三急,上厕所这事应该是再正常不过了,但如果是在上班期间上厕所,不幸如厕发生意外,尽管很尴尬,但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呢……近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工伤所指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下班途中包括哪些情形等争议性问题明确细化。明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详情]

2017年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了什么

 工伤的范围包括了什么?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详情]

2017年最新工伤保险的用途有哪些?

  工伤保险的用途有哪些?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详情]

2017年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如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1、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工商登记注册各类企业,都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部职工(包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伤保险费。按照规定,只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中驻津、外省市驻津、部队驻津单位及其职工,均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详情]

2017年最新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一、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2004年6月劳动保障部发出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明确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主要包括: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详情]

2017年最新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详情]

2017年最新工伤保险停止支付的情况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停止支付的情况  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  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③拒绝治疗的;④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二、哪些项目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详情]

2017年个人单位应怎么申报工伤保险

  一、单位应怎么申报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1、缴费单位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3、..…[详情]

2017年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怎样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工伤保险待遇怎样申请?  (1)申请条件:  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  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  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申请时限:  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详情]

如何确定2017年最新工伤保险费率

  如何确定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详情]

2017年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确定?怎么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确定?怎么支付?  1、待遇的确定原则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是《条例》的立法宗旨,因而也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原则。第五章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分为4类,即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补偿待遇和死亡补偿待遇。从待遇构成和支付渠道来看,充分体现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以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要求。  保障工伤职工的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得到及时、有..…[详情]

2017年最新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6〕1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要求,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工..…[详情]

2017年河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2016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这是我省连续第十二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这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主要涉及本省行政区域内2015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三项待遇的具体调整标准为: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90元、180元、170元、160元、150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