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荆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荆州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修订版】
更新:2017-02-28 10:23:42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荆州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荆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荆州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荆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荆州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荆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供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籍证明或公证材料;
9、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10、孤儿、孤老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注:凡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被供养亲属,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荆州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2017年荆州市工伤赔偿标准,荆州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荆州调整2015年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调整范围,即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分别是,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一级伤残30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60元,四级伤残240元;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荆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供养亲属抚恤..…[详情]
2017年荆州工伤赔偿标准,荆州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2016年荆州市工伤赔偿标准,荆州市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荆州市 工伤赔偿标准 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详情]
2017年荆州工伤赔偿标准,保险费率最新消息
2015年10月1日起荆州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3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划分》(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详情]
荆州调整2017年部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待遇调整
记者获悉,荆州调整2016年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范围,即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标准分别是: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一级伤残30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60元,四级伤残240元;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详情]
荆州市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上调最新消息
记者获悉,荆州调整2016年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范围,即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标准分别是: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一级伤残30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60元,四级伤残240元;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荆..…[详情]
荆州上调2017年度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最新消息
记者获悉,荆州调整2016年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范围,即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标准分别是,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一级伤残30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60元,四级伤残240元;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荆州现行..…[详情]
2017年湖北荆州工伤保险待遇提高
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年,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额提高,由去年50万元增至56万元,用人单位不参保,将意味着可能承担高额工伤赔付。 截至目前,荆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0万人左右,全市企业均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根据工作部署,今年工伤保险将进一步覆盖到事业单位。 据介绍,工亡待遇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额,是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统计数据为准。据此计算,今年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额为56万元。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强制险种,从2004年颁布..…[详情]

